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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增聘人大代表为法院廉政监督员
时间:2006-07-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7月18日,市中院在原有15名廉政监督员的基础上,又新聘8名省、市人大代表作为法院廉政监督员,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此举,既是加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加强人大代表与法院的联系,也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承诺,请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市中院认真落实廉政监督员制度,先后聘请了40余名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人士为法院廉政监督员,并积极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中院每季度主动向他们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以便廉政监督员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每月一次寄发开庭预告,邀请廉政监督员旁听开庭和参加明查暗访,对庭审活动和法院机关作风进行监督。针对廉政监督员反馈的意见,及时进行通报,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和机关作风。2003年以来,市中院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 和“江苏省文明行业”。
    聘请仪式上,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程璇同志介绍了法院开展“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和今年以来法院党风廉政以及队伍建设的情况,对大家接受聘请成为法院廉政监督员,表示衷心感谢。恳请各位监督员在工作中多关心、多了解法院工作,多发现问题,多反馈意见,以便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