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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进村委会,代表旁听“家门口”的土地纠纷
时间:2026-04-09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字号:[ ]

4月8日上午,一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庭审在金湖县金南镇福寿村村民委员会进行。这是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室联动法院巡回审判”活动的生动实践。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张光亚,市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葛蕾,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雪峰,金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俊,以及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等50余人现场旁听。



本次审理的案件为原告纪某诉被告金湖县金南镇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被告先后三次挂网招标土地流转项目,原告在第三次中标后,被要求按380.9亩交纳承包金。原告认为,实际由村民委托发包的面积仅为360.9亩,被告存在超范围发包、授权委托书来源虚假等问题,遂诉请法院确认超出20亩的发包行为无效。庭审中,审判员杜新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组织双方围绕土地发包面积、授权委托书效力等焦点问题充分举证、辩论。人大代表全程旁听监督,确保司法程序规范严谨。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围绕四起典型土地承包案例开展现场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发放普法小册子,为村民答疑解惑,将法治课堂送到群众身边。

张光亚对此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此次联动巡回审判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既是对司法审判的有效监督,也是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法院将庭审搬进乡村,通过以案释法守护农民土地权益,把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能够有效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必要保障。

供稿:王佩娟(金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