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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里的青春
时间:2021-08-31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成为我人生中重要的转折点,我来到了洪泽法院,成为一名青年干警。“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生于少年死于少年也……”一百多年前,李大钊先生的一席话让我满腔热血,激情澎湃。生逢盛世,当不负盛世!身在法院,当不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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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光,前行的路上总能无畏向阳,努力寻找光照,散发出耀眼光芒。回顾来时路,无数个夜晚在微弱灯光下埋头写题,无数个凌晨四点的烟火气,这一个个清晰的画面成为了奋斗路上最美好的见证。我常在想,让我坚持的理由是什么呢?直到看到那一朵醒目的黄花——黄文秀,我明白了,今后的我,要努力成为人民心中的好公仆。

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作为法院一名法治宣传新手,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感召下,默默坚守平凡岗位,用法治宣传的微光,照亮每一个角落。我尝试着用不一样的视角写法院,宣传法治精神,让法官和执法办案“零距离”呈现在公众面前,唤起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努力着用镜头捕捉为民办案的精彩瞬间,用文字记录创新发展的艰辛历程,用声音唱响公平正义的法治赞歌。以“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的真抓实干,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敢为人先,照亮前行路。

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时代在召唤,责任扛在肩,以青春之名,我愿在法治宣传道路上,用智慧汗水浇灌法治的“种子”,守得云开见月明,静待花开香满园。(洪泽法院 费苏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