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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道路上的“燃灯者”
时间:2015-06-0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4年12月10日,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依然活着。” 邹碧华就是后者,他的一生短暂却又不平凡,刹那芳华,亦成永恒。
     2015年3月2日,最高院组织全国法院系统的干警聆听了邹碧华生前的感人事迹。他的同事、律师代表、妻子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和生动的事例给我们还原了一个有血有肉,铁骨铮铮的好法官邹碧华。
     作为一名法官,邹碧华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他就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他把自己称为“庭前独角兽”,因为在中国古代传说中,独角兽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邹碧华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地坚守、践行着他最初的选择:“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他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崇法尚纪、无私奉献,这是他一生的写照,一辈子的坚守。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为了一个长年无理访的信访户,邹碧华亲自到实地考察,总结案件矛盾原因,协调多部门给上访人员解决实际问题,最后多年上访群众息访。邹碧华去世后,这名上访人员因没有来得及参加他的追悼会而失声痛哭,这就是邹碧华的人格魅力。
    在日常工作中,他关心年轻同志,不断以身作则,不断用自己的正能量去影响和改变身边的人,他身边的同事说,在邹院长身边工作的几年是他工作最激情四射的几年,身上总有使不完的力量,这就是榜样的力量,邹碧华就是用自己的行动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邹碧华说过一句话“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每个人的生命长度都是有限的,但每个人的生命内容是可以自己选择的。邹碧华走得早,但他却活出了生命内容的厚度和强度。
 邹碧华一生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亲自执笔“让我们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他让各位干警家属都来做“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法院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
     作为一位专家型法官,他不仅取得了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还曾经参与合同法、公司法等重大司法解释的起草。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十多部著作。先后撰写了10余本法学专著。他常说,作为一个法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司法为民。他撰写的《要式审判九步法》已经成为很多一线法官的“教科书”;他为了做好上海高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刻苦钻研,仅“大数据”专题就先后研读了50本书籍,使得上海法院的信息化水平在全世界也是最好的。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在繁忙工作之余,研究不止,笔耕不辍,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型法官”、“高素质法官”的杰出代表。
     邹碧华是法治时代的公正法官,同时也是改革时代的先行者, 他不怕困难,敢于担当,做改革的先行者,历经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他倾自己的知识、智慧和力量,为上海乃至全国的司法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他担任司法改革委成员时,更是在工作中时时将责任承担于肩上,为细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做准备。他在改革中不搞“一刀切”图省事,为了给更多的年轻法官机会,他建立科学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他让执法人员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人均办案量梳理一遍,单看办案数量不行,还要计算案件质效。他潜心钻研,兢兢业业,他说“改革,是一点点往前拱的”,他说“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的修行”。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要时时刻刻真正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就意味着不慕高官豪宅,不羡权重禄厚,你必须甘于经年累月埋首案牍的寂寞,你必须甘守内心淡泊,看淡所谓得失。你必须始终如一地不惟私、不惟权、不惟情,只惟公、只惟法、只惟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像邹碧华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心怀崇高职业理想,恪守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以法治中国建设为己任,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要像邹碧华那样遵纪守矩。首先要把制度的完善和强化制度的刚性作为确保廉洁司法的一个重点。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司法不公不廉、作风不正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的目标要求,做到盯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确保取得群众看得见、有获得感的成效。最后,遵纪守矩还须自律。每个法官都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把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把群众的冷暖困惑放在心上,以之规范、警示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践行在具体岗位职责的履行上。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要像邹碧华那样勤奋好学、追求卓越。邹碧华爱好学习,也善于学习。工作之余,他撰写、发表了大量专著、论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受到法律界高度评价。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博学兼收,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在潜心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广泛涉猎政治、经济、心理等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妥善处理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要像邹碧华那样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就意味着不懈怠、不畏难、不退缩,在平凡而漫长的法官职业生涯中,你必须坚定信念、勇担职责、知行合一,做审理每一起案件的公正裁判者,做推进司法改革的积极参与者,做实现法治中国梦的勇敢追梦者。正如邹碧华所言的:“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我们努力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将变得更完满。”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进程中,每个法官既是参与者,又是积极探索者,我们的使命神圣、责任如天,有职就有责,有责就要担当。必须拿出政治勇气,锐意进取,主动投身司法改革的历史洪流中。像邹碧华那样,遇事不推诿塞责,攻坚不袖手旁观,敢于直面矛盾,勇于破解难题,善于解决问题,积小胜为大胜,为法治中国建设尽自己的一寸心、一份力。
 邹碧华同志用短短47载的人生,践行了一名优秀法官的气节,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恶扬善的法官气度。斯人已逝,精神永存。作为千千万万的普通法官,但我们应该怀揣理想,行进在努力实现理想的道路上也许我们达不到那样的人生高度和厚度,但我们亦将兢兢业业、克己奉公,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办案,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丁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