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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永葆一颗为民之心
时间:2018-01-0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冬日里踏上来省法官学院培训路上,外面虽是寒风细雨,内心却是心潮澎湃,经过15日的凤凰涅槃后,离我的法官梦又近一步。
    12月15日下午的开学第一课,我们就如期学习了近年来法院系统涌现出来的法官先进典型,陈燕萍、宋鱼水两位司法为民的法官形象,虽出现在荧屏上却嵌入进我的脑海,她们用一个个故事,生动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依法理居中裁判、顾情理护佑弱小的为民情怀,再次向我们证明了,法理和情理之间不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它需要法官永葆一颗为民之心,怀着善良与公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永葆一颗为民之心。法律的终极目的是钝化矛盾化解纠纷,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的需要,其对于司法的要求较此前的任何时期都迫切、要求都高。在处理侵犯荷香园注册商标案中,如其依法作出裁判,本无可厚非,但宋鱼水走访调查后,感受到西城荷香园三百余名工人将面临下岗的无助和绝望。为了三百名职工,宋鱼水经过多次尝试和努力,尽管遭受到多次碰壁,但在其内心深处的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用真心感动着三百多名职工,最终促成和解,为三百名职工和企业找到了出路。宋鱼水说,法律是冰冷的,但作为执法者一定要有温度,内心葆有的为民之心,可以让群众看见公平正义,看见很重要。
    怀着善良与公正。善良是做人的根本。怀有一颗善良之心,大到对社会有益,能给他人带来温暖,让爱充满人间;于个人而言,善良与正直、爱心、悲悯相伴,让我们学会为人处世、实现自己作为人的价值。法官应该具备一颗善良之心,居中裁判不仅需要严格依法办案,也需要兼顾情理,这是正直、爱心、悲悯在工作中的一种映射。陈燕萍在处理何小敏起诉生母抚养费案时,对孩子的情感认同,由最初的可怜到怜惜再到怜爱,到最后建立了母女之间的亲情,且在长达十年时间里给予其母爱般温暖,陈燕萍处理了案件,更融合了人情。她的善良传递给何小敏的是,即使亲生母亲不愿意履行照顾义务,也不怨恨,因为陈燕萍告诉过她,每个母亲都是爱自己孩子的。陈燕萍用一颗善良之心,挽救了这个孩子对社会的绝望,在她的善心感召下,社会群众纷纷向这个不幸的孩子施以援手,捐款三十多万元,医治其面容,全社会共同的心愿就是让这个孩子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对社会的信任,传递的是社会还有爱。陈燕萍说,善良的法官更看重公平正义,所作出的裁判能成为指引社会公众尊重生命、崇尚正义的导向。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社会群体利益交织而又无法取舍时,便成为矛盾纠纷,当事人将纠纷起诉到法院就成为法官审理的案件,而要解决案件,就是要找对矛盾纠纷的症结即重新分配双方之间的利益。案件得以出手,是法官履行本职工作的固有之意,成果体现为写满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裁判文书,我认为每个法官都可以做到的。而一纸裁判是否就能化解纠纷,宋鱼水、陈燕萍给了我们答案,他们在处理案件中多次走访、沟通,在双方博弈中要以双方利益为支持,找出双方利益的结合点,缓和双方的对抗、求大同存小异,帮当事人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促成案件和解,最终实现关系修复达到人和。当然,当穷尽一切手段都无法实现时,当判则判,但不是一判了之,而是注重判后答疑、案件回访等,让每一个来法院打官司的群众,认识、理解、认同法律的权威,不让群众带着不解离开法院,这种结果的出现,也是实现人和的一种方式。无论调解、还是判决,都应以人和为标准,法律裁判的社会成本才能降到最低,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化保护,这才是群众最想要的。(洪泽区法院  鲁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