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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省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和技能初试的通知
时间:2021-04-26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2021年度省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

资格审查和技能初试的通知


一、时间

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下午1:00集中。

二、地点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翔宇中道152号),从东门进入法院,在一楼大法庭集合。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技能初试现场将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请携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身份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具备技能初试资格。

1、非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注意事项

1、迟到20分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技能初试。缺席本次计算机速录技能初试的人员,视为技能初试不合格。

2、测试计算机为台式机,由我院统一提供。测试时严禁自带词库,需要使用亚伟、飞耀等专业速录输入工具的,请自备。

3、请主动出示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带口罩。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验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并打印《健康申报承诺书》签字后带至技能初试现场。

联系电话:0517-83579711。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5日  


健康申报承诺书.doc

疫情防控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