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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下半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1-11-09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江苏法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组织招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

二、地点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8号)。

三、考试人员

报考淮安地区法院,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以招录法院通知为准)。

四、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两部分。笔试时长90分钟,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听打一段语速100字/分钟、长10分钟的录音。

笔试时间:11月13日上午 08:30-10:00

机试时间:11月13日上午10:30-11:00 (第一批)

          11:00-11:30 (第二批)

五、打印准考证

请参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121.43.192.253:8053/),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1日8时至13日8时。

六、相关要求

(一)考场于2021年11月13日上午7:20开始安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入场,入场时自觉保持1米安全距离,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进入考场。

(二)笔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禁止入场,笔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速录技能考试音频开始播放后禁止入场,不得提前离场。

(三)速录技能考试使用考场提供的标准键盘和词库,严禁自带键盘入场(专业速录设备除外)、严禁使用自带词库。如需安装特殊输入法的,需事先报告监考老师,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安装。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7天内(11月5日起)考生应如实记录每天体温及健康状况,并在考前签订个人健康情况申报及承诺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时须提供此承诺书(见附件)。

(二)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提交了承诺书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离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七)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docx

附件2:考场纪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