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吕聪聪,女,1993年2月12日出生于福建省福鼎市,居民身份证号码35220319930212XXXX,汉族,初中文化,天溪悦足道店SPA部经理,住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小区1期5号楼1516室,户籍地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扆山村后坑96号。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24年4月1日被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因本案于2023年7月23日被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5年1月16日作出(2024)苏0891刑初312号刑事判决书,罪犯吕聪聪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八万元,撤销前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中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一万元。罪犯吕聪聪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5年4月3日作出(2025)苏08刑终42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罪犯吕聪聪于2025年4月18日在医院检查诊断妊娠状态。罪犯吕聪聪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在审查阶段,根据相关规定对罪犯吕聪聪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计算。如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内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交书面意见。公示期满将依法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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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