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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层餐厅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时间:2020-05-1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层餐厅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JSJHZFCG-竞谈-2020020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二层餐厅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编号: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层餐厅改造工程

(JSJHZFCG-竞谈-2020020

2、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计划工期:15日历天以内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预算价为243427.91

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谈判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在谈判供应商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谈判供应商在职员工,内附谈判供应商自20197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谈判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97月份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9)谈判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如示范格式三);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采购人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

本次谈判采用谈判现场审查供应商资质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5、谈判文件取得方式:

1)购买谈判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谈判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含报名费),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交纳谈判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3)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1202室(东边电梯)

联系人:乔林          电话:13151885223

4)时间:20205 14 -20205 18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要求到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1202室(东边电梯)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法通知谈判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519日上午10: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519日上午10: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1202室(东边电梯)

响应文件接收人:刘何伟                         电话: 13815452228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0519日上午10:30

谈判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1202室(东边电梯)

8、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王洁      电话:18936554631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张开军          电话: 18005236668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刘何伟                电话:13815452228

4)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5)代理公司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1202室(东边电梯)

9、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肆仟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并将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带至谈判现场。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踏勘现场:供应商可以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现场踏勘,如因未踏勘现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踏勘现场联系人:张开军          电话: 18005236668

 

 

 

      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