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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示公告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公开比选文件
时间:2020-08-26     浏览次数:  字号:[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公开比选文件

 

 

 

 

 

 

采购编号: HZFC-比选-20200826

采 购 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



     第一章 比选邀请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本院建设需要,现就“2020-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编号:HZFC-比选-20200817)”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HZFC-招标-20200826

二、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三、采购内容:2020-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选择三家入围代理机构服务单位,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0%标准统一计取(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公司注册地在淮安市市区范围内或在淮安市市区设有分公司并具有办公地点,具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评标室、开标室(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已完成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格备案登记(提供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职工或分公司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1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有效养老金缴纳证明)

7)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报名)

2.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3 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比选文件发售信息

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免收招标文件的费用。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826日至2020831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2、响应文件递交接收时间:截止时间:20209415:00(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翔宇中道152号办公楼第四会议室。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开启时间:202094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翔宇中道152号办公楼第四会议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程先生  051783579528 13861657078

地址: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淮安市翔宇中道152508

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本公告在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上发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邀请中所叙述采购内容的比选采购。

1.2 本次比选采购项目的资金已经落实。

2.合格的供应商

2.1 “供应商”系指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2.2 供应商应当符合比选公告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具备承担本次比选项目的能力。

2.3 供应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比选文件的规定。

3.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3.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比选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

3.2 “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安装调试等类似的义务,包括售后服务。

4.比选费用的承担

4.1 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项目概况

5.1本项目安装条件已具备;场地现状及限制性因素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查询并自行踏勘核实,供应商的响应行为视为已充分调查、了解、核实场地现状及影响施工组织的限制性因素,并同意接受而准备履行合同,因履行合同所有约定而涉及可能发生的一切与此等因素相关的费用已在响应报价中包括,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与此等相关的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要求任何形式的费用或工期补偿。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时间节点等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保留对相关资料、时间节点作出调整的权利。供应商可根据上述限制性条件踏勘现场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实,采购人将予以积极配合,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3比选采购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保管、安装及调试、成品保护、质保期内维保服务费、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材料损耗、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工作义务所需的一切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材料涨价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措施项目、附属项目、临时项目、其它项目等发生的全部费用、政策性调整和本合同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二、比选文件

6.比选文件

6.1 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或服务,比选、比选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比选文件以不可更改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提供给各潜在供应商。

6.2 比选文件以中文编印。

7.比选文件的澄清

7.1 比选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比选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全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对在比选公告期限届满前收到的对比选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澄清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8.比选文件的修改

8.1 比选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对比选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8.2 比选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比选文件接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比选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邮件、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3 在比选过程中,比选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比选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8.4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的“项目需求”部分具有暗指某一特定品牌型号或货物的倾向时,须在比选公告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一次性向采购人全部提出,同时必须附上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人经征询专家意见后,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5天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未按规定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异议的视为默认接受,逾期恕不受理。

三、比选响应文件

9.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比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相关材料。

9.2 供应商须按顺序将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比选响应文件目录”;上述文件及表格为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文件,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9.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均应真实有效;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由于供货商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供货商承担。

10.比选报价

10.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比选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全部项目的施工、竣工和保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保管、安装及调试、成品保护、质保期内维保服务费、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材料损耗、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工作义务所需的一切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材料涨价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措施项目、附属项目、临时项目、其它项目等发生的全部费用、政策性调整和本合同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10.2响应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

本次比选无需响应供应商报价,最终入围的三家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均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0%标准统一计取(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各供应商按照本比选文件要求,由各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本项目特点,参考各种项目预算及费用定额、政策性文件等,如参与比选,则视为同意此收费标准,后期不作调整

11.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比选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供应商提交的成交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技术、服务等义务;

供应商满足比选文件中列出的资格标准。

12.证明货物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交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要求,并作为其比选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 证明货物与比选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对照比选文件技术规格,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3.比选有效期

12.1 比选有效期是指比选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采购人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从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比选有效期为九十(90)个日历日。

12.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比选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比选响应文件。

14.比选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供应商须按照A4纸(图纸除外)规格准备书面纸质比选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壹(1)份,副本肆(2)份,并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正、副本的封面及各自信封的右上角位置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附在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中。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比选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4.4 其他形式的投报资料概不接受。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5.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和“于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5.2 每一密封件封口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5.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比选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6.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6.1 采购人于规定的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间内接收比选响应文件,并于“比选响应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比选。

16.2 比选响应文件须由比选授权代表递交。所有比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比选响应邀请”中规定的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指定的地点。

16.3 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评审

17. 对响应文件初审

17.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人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17.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7.2 在详细评审之前,比选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比选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比选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响应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比选谈判小组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本比选文件中★条款作为重大偏离条款。比选专家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比选谈判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

17.4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7.4.1响应文件中比选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比选报价表为准;

17.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7.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比选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7.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7.4.5响应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17.5 下列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7.5.1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

17.5.2  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17.5.3  与比选文件有重大偏离;

17.5.4  响应人拒绝修正错误;

17.5.5  响应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17.5.6  响应人的报价只包括了部分内容;

17.5.7  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7.5.8  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7.5.9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六、签订合同

18.成交通知

18.1 一般情况下比选专家当场确定比选结果的成交供应商。

18.2 确定成交结果后,采购人将在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另行通知,亦不作任何解释。

19.质疑或投诉

19.1 比选结束后,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比选结果有异议,请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意见书(须列明意见、理由及事实根据,并加盖公章和签名),采购人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规定予以处理,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不予接受。

19.2 供应商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9.3 如果成交候选人因故被取消资格,采购人可确定次优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或依法按经批准的其他采购人式进行采购。

20.签订合同

20.1 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

二、投标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现场备查。

三、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按招标人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针对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造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5)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格备案登记截图

(6)响应函

(7)资格证明申明函

(8)“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评分材料

(9)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定点库,评审办法为有限数额制,即评委小组按综合得分高低,选择3名合格的投标人入围,入围期限为一年,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0%标准统一计取(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2、确定入围单位后,采购人在采购人网站发布入围名单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3、采购人根据项目内容,从定点库中以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项目成交人。在我院有正在实施项目的,不承接我院其它项目。采购人从发包至项目验收结束过程中,采购人将对成交人进行评价;

4、评价内容包括:项目跟进情况(占10%);编制采购文件情况(占60%);服务态度及其他(由发包人在以上评价内容外增加)(占20%);提供专业咨询情况(占10%);每项评价内容按由高到低设ABCD四个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100806040。加权平均得出综合信用分;

5、同一年度过程中(前9个月),入围单位综合信用分值低于80分(含80分)的,将从入围名单中淘汰;

6、同一年度内,入围单位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

7、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事项: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8、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事项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审核工程量清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以下内容是对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有关内容的具体化和补充。

1.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在详细评审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2. 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指符合性检查。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5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审细则及标准(总分5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资信评审

12分)

 

 

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有效期内)得2分;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有效期内)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3

投标人201811日以来(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招投标协会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颁发的先进单位得3分或企业具有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AAA(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须经江苏省淮安市信用办备案,信用报告亦需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3

投标人201711日以来(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级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3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HSAS18001)、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3

项目小组人员

15分)

 

项目负责人

1)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执业年限为15年以上的得2分;(执业年限以国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发证日期为准);

2)具备省人事厅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资格证书的得2分。

3)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

5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名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省级及以上人事厅颁发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

项目组其他人员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的每一人得2(提供证书复印件),最高得6分;

10

 

企业业绩

6分)

 

提供2017年(以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为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过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的合同,每提供一例得2分,最多得6分(同一单位的多份合同仅作为一例业绩计算)。须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没有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数据不得分。

6

 

服务方案

17分)

1.企业组织架构及拟投入人员组织结构及事项。

3

2.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根据叙述的完整程度。

3

3.招标代理进度、质量的控制:根据叙述的完整程度。

3

4.针对代理项目采取的措施或建议:根据叙述的完整程度。

4

5.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内容完整,最大限度满足项目需求,根据内容的完整程度。

4

注:1.除代理服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代理方案如无重大偏差,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6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未提供服务方案或经三分之二评委会认定服务方案存在重大偏差,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说明:

    1.所有参与评分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计分办法

2.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投标文件评分。

2.2各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函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比选采购的邀请(采购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完全同意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0%标准统一计取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包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向买方提供本次比选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全部工作。

3、我方同意按比选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如果我方在开标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比选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

6、我方愿意遵守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方将选派         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我方承诺该项响应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成交后若不履行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9、我方同意成交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0、我方愿意按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保证金;

11、与本次响应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

单位: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公司愿就由贵方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的比选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我单位    (部门、职务、姓名)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比选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次比选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比选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联系电话:                               供应商:(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    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一览表

 

本项目

拟任职务

学 历

职称

身份证号

办公电话

备注

 

 

 

 

 

 

 

 

 

 

 

 

 

 

 

 

 

 

 

 

 

 

 

 

 

 

 

 

 

 

 

 

 

 

 

 

 

 

 

 

 

 

 

 

 

 

 

 

 

 

 

 

 

 

 

 

 

 

 

 

 

 

 

 

 

 

 

 

 

 

注:如供应商中标,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相关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期

合同金额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方式

备注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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