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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公制度
时间:2020-10-23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2年4月27日修订)

一、公开程序,公布内容。

人民法院应当贯彻落实公开审判的原则,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

1、健全完善公开承诺制度。公开承诺立案受理、案件查询、材料接转、约见法官等有关事项的办理时间、期限和要求,并有专人引导或者负责。

2、加强立案公开。建立完善服务窗口查询、电子触摸屏查询、12368声讯查询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的“四位一体”案件查询系统。公示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流程、诉讼收费标准、诉讼风险、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审判纪律等内容,免费向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提供便民手册。

3、加强庭审公开。坚持所有一审案件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除程序性案件外一律开庭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巡回审判点开展庭审活动。

4、加强执行公开。及时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委托评估、拍卖等重大措施和执行进展情况向当事人公开。

5、推进案卷信息公开工作。审判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凡是能够公开的,都必须予以公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查阅卷宗材料的,应当允许其查阅、抄录、复制正卷中的有关材料。

6、加强网上法院建设。构建网络在线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看法院信息、观看庭审直播、查阅法律法规、在线法律咨询等服务,便利当事人利用该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证据交换、委托鉴定、文书送达、网上信访等活动。

二、文明办公,优质服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和人民法院形象。

1、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便民设施,提升答疑、导诉、来访接待等工作水平。

2、统一诉讼服务中心标识和诉讼服务指南,建立诉讼引导制度。

3、完善文明接待制度。在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放置诉讼服务人员工作牌,工作牌须标明工作人员姓名、所在部门、职务等基本信息。

4、全面推行文明服务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为诉讼当事人营造文明、热情、便捷、周到的氛围,做到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材料有人收,法官有人找,电话有人接。

5、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要做到风纪严谨、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文明礼貌、依法办事。在接待室或者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部门接待当事人、开庭审判以及外出执行公务必须按规定着装,开庭审判案件必须严格遵守《审判人员庭审行为规则》。

6、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公务无关的其他活动。

三、环境优美,秩序井然。

1、合理布置办公设备,做到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整洁有序。

2、净化、美化、优化室内外环境,做到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3、对外服务窗口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如电子大屏幕、电脑触摸屏、桌椅、茶水、纸笔、雨伞、老花镜、阅报栏、急救包等,为来访当事人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