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中午,骄阳似火。然而9月15日,淮安中院执行裁判庭黄春丽副庭长带着书记员、法官助理在12点10分从中院出发,在2点25分到达盱眙法院第八审判法庭。
原来,黄春丽接手一起执行复议案件后,发现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是一对均已年过六旬的残疾人夫妻,双腿萎缩无法正常行走。从盱眙到中院大约两个小时的路程,这对夫妻前来开庭可能有诸多不便。“您不方便,我们过去。”黄春丽把庭审安排在了原审法院,并联系这对夫妻和另一方当事人,约定好了开庭时间。
为了统筹安排,黄春丽还梳理出在手案件中与盱眙有关的其他两个案件,与承办人面对面交流。看看商议好的开庭时间快到了,黄春丽和法官助理一起来到院门口,看到这对夫妻来了,赶紧上前搀扶住他们,并扶着他们在大厅凳子上坐下歇息,确保两位老人无妨后,有序地开始庭审。庭审结束后,老俩口一直念叨一句话:“谢谢,谢谢法官心里想着我们!”
供稿:王玲 赵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