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稿件采用情况,淮安法院共有5篇案例入选。
到底是哪些案例
如此优秀
这就为您揭晓
1. 离异妇女具有参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的权利
编写人: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陆伟
2. 辅助生殖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成立后丧偶妇女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编写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张树维、朱惠娟
3.车上人员责任险与交强险保险竞合时赔付方式的认定
编写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弘
合法占有人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后占有的保护期间认定
编写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作彪
5. 明显超标的保全的认定标准
编写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思辛、庞海涛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由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法官学院选编的案例丛书,收录的案例在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促进类案同判、强化法治宣传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解思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