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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淮安中院法官徐俊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时间:2022-01-18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喜讯!

淮安中院法官徐俊被表彰为

“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文,对2016——2020年“七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淮安中院法官徐俊被表彰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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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现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工作期间多次受到表彰,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援疆工作先进个人、淮安市十大法治人物、清江浦区优秀人大代表等称号,援疆期间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法院授予三等功。

多年来,徐俊在坚持公正司法、秉公办案的同时,始终注重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普法,充分发挥审判业务专长,在法治宣传、以案释法、送法惠民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深入广大中小学开展“法润花蕾”

自2010年开始,他数年如一日为全市城乡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多次走进淮安市实验小学、师院附小、和平镇中心小学、淮阴中学、清江中学、南外淮安分校等学校,通过生动案例讲授法律知识,教育青少年保护自我、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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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走进社区开展“法治惠民”

多次走进三门社区、越河小区、东门社区贴近群众答疑解惑,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特别是在市中院环资庭工作期间,多次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讲解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努力促进人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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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行人大代表为人民职责

担任清江浦区第一届人大代表期间,定期走入选区了解选民群众真实心声,细致为他们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扶贫帮困,增强他们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在代表集体活动期间,为广大代表义务宣讲法律知识,带动他们扩大普法的受众范围。

积极投身“法律啄木鸟”行动,多次走进企业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运用法律职业专长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促进企业合法、规范、良性经营。

真情厚意送法在边疆

2017年援疆期间,徐俊为兵团七师高中、124团中学开展两次法制讲座,从培养学生树立法治观念、预防违法行为、增强校园安全等方面,讲法律规定、讲典型案例,赢得老师学生们的好评,被《兵团日报》《奎屯日报》宣传报道,受到淮安援疆工作组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远赴紧邻哈萨克斯坦边境的阿吾斯奇牧场,为当地几十名牧民讲解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代牧行为的定性、雇员雇主责任等牧民们普遍关心的法律知识,并在现场一对一为牧民进行诉讼指导。

积极开展庭审直播、以案释法工作

每年组织多场群众关心、热议的典型案件开展庭审直播活动,积极邀请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活动,特别是在审理多起危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能够围绕犯罪事实、法律规定为旁听群众讲解专业的环境资源知识,告诉群众判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审判效果。

供稿:赵德刚 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