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17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建一行来淮调研指导金融环资审判工作,省法院民五庭庭长马杰、环资庭庭长周亚冠等参加调研。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郁奇,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玲,清江浦区法院、盱眙县法院主要负责同志等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市法院相关部门和盱眙县法院分别汇报了全市商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淮安金融协同实体中心运行、环资审判、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等工作情况。
听取汇报后,李红建对淮安法院立足地方实际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商事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进而推动完善相关扶持与监管政策。要用好用足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促推拓宽合法合规的融资渠道,从源头上减少因融资不畅引发的经济纠纷,有效压降商事案件数量。对于涉金融重点案件,要加强与执行部门及刑事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好涉案资金的追缴、处置与返还对接工作,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他要求,环资案件审理要树立“精品案+典型案”双导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司法示范和引领作用,重点打造涉洪泽湖珍稀鸟类保护、凹凸棒石黏土资源司法守护等标杆案事例,强化特色资源保护的司法震慑力。要立足洪泽湖生态实际,因地制宜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有效发挥生态修复司法基地功能,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构建“司法+行政”生态保护合力。要深化区域协同治理,积极推动构建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体系,实现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推进。

调研期间,李红建一行察看了淮安市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清江浦区法院清河新区法庭、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矿山修复基地等场所,详细了解了淮安法院在优化金融司法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助推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司法创新实践和成果。
供稿:解思辛(行政审判庭)
图片:清江浦区法院、盱眙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