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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淮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3-14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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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下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淮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度全市法院司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情况,并发布8个典型案例,进一步优化市场良好环境,引导经营者规范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弘、法官助理刘凯出席发布会。市法院新闻宣传处处长赵德刚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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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弘通报相关情况

《白皮书》显示,2022年,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一审受理数3193件,结案数3101件。其中,判决1159件,调解1212件,撤诉730件,调解率39.08%,撤诉率23.54%。

从案由分布情况来看主要集中于买卖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和产品责任纠纷。行业领域主要涉及商品房销售、教育培训、食品药品、网络消费、电信、餐饮、医疗、健身、快递和旅游住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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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解读典型案例

《白皮书》指出,当前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责任主体难以确定,网上的商家具有虚拟性,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难以确定适格被告。二是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中消费者举证存在困难,只能从电脑上调取订单信息、电子信息数据等证据。三是“职业打假”现象仍然存在,如何规制成为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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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德刚主持

为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妥善处理消费者维权案件,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经验做法,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各方协调联动,聚焦多元纠纷化解。2022年,淮安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出台相关文件,建立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突出消费纠纷诉源治理,提升消费纠纷化解成效。

就“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淮安中院邀请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机构代表召开“双减”引发纠纷座谈会,针对教育培训合同效力认定、退费等问题进行研讨,促进源头治理。

二是妥善审理案件,推行繁简分流模式。对于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的消费纠纷案件,通过采取“简、便、快”的方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化办案程序,精简文书制作,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引导示范和警示教育。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全市法院通过向商家、住户发放消费陷阱提示“口袋书”、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开展“法官讲法、以案释法”活动等形式,增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依法维权观念,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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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媒体记者20余人参加发布会。

供稿|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