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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首场发布会:市法院出台“十条措施”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1-05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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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下午,淮安中院召开“司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司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以及相关典型案事例。

市法院民二庭庭长陈加雷、法官助理胡思远参加发布会。市法院新闻宣传处处长赵德刚主持发布会。

2023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通报指出,为贯彻落实上述《意见》精神,市法院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简称《十条措施》),要求全市法院围绕《十条措施》,依法充分发挥职能,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做优做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充分发挥“护企”职能

以更大作为促进环境优化


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淮安中院连续三次获评全市101%营商服务流动红旗,并被评为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助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妥善平衡各类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一审审结涉公司设立、存续、变更、终止有关案件408件,保护投资安全、增强创业信心。

二是助力营造公平高效的交易环境全力保障交易安全,一审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商事合同纠纷案件28622件,促进各类要素有序流动。市中院、经开区法院审结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分别入选2023年度全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佳典型案例。

三是助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76件。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生产销售假冒某名牌运动鞋的李某等7名被告人判处罚金3100余万元,入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十佳案例。

四是助力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完善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审结破产案件523件。清江浦、洪泽、涟水等地法院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全省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加大破产财产处置力度,联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11个部门开展“破中取金”破产资产处置工作,获评全省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实践典型。

五是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保护职能,一审审结严重影响企业家安全感的“杀抢绑”“盗抢骗”案件782件。加强追赃挽损力度,在一起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案件中,仅用18天时间,就将企业损失的60余万元全额追回。

六是助力营造统一开放的政策环境妥善审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案件,依法破除对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的法外门槛。在某牛奶公司诉某区行政审批局等撤销投资备案纠纷案中,准确认定案涉项目的投资备案不符合撤销的法定条件,相关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自觉践行“助企”理念

以更实举措护航企业发展

聚力聚焦“法润民企”主品牌,动态调整司法惠企举措,持续增强司法政策供给精准性有效性。

一是切实完善护企协作机制建立“法院+工商联”深度协作机制,就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中的痛点堵点问题,研究出台“一揽子”惠企举措,形成以参观法院、观摩诉讼、专业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惠企机制,相关工作经验入选全市政法工作十大品牌项目。

一是精准防控重点领域风险聚焦金融领域风险,一审审结涉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3777件,对变相高息依法不予支持,帮助企业规避融资风险。淮安区法院持续推进“套路贷”虚假诉讼“解套铲壤”机制建设,相关做法被省法院转发推广。聚焦房地产领域风险,妥善处置房价波动引发的纠纷,依法制裁“悔买悔卖”等行为,稳慎化解涉某置业公司200余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获市委分管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定期发布全市法院劳动争议、保险、知识产权等审判白皮书以及典型案例,为企业提供行为与规则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党政亲商会”交办事项和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公开承诺,常态化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定期走访重点企业、中心商圈等,主动上门问需、纾解难题,切实将“101%服务”理念落到实处。

主动落实“惠企”要求

以更优机制保障企业权益

围绕企业“急难愁盼”突出问题,优化服务机制、细化服务举措,让企业拥有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一是持续更新司法政策2023年以来,先后印发为全市打造“四最”营商环境、重特大项目攻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两份《实施意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等文件,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打造全过程陪伴、全时段服务、全流程体验、全方位评价的“优+”诉讼服务模式,诉服3.0得分位居全省第一梯队,相关工作经验入选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改革案例一等奖。

三是全力深耕多元解纷联合市工商联、市人社局等4部门深入开展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成立全市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市工商联聘用2名退休法官在市法院开展驻点调解工作,相关工作获评全市2022—2023年度法治建设典型案例一等奖。两个案例分别入选全国工商联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和全省法院商会商事调解典型案例。

四是接续推动执行攻坚积极开展“善执笃行·护企为民”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统筹力量攻坚涉民生、涉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案件。联合市信用办健全涉企信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失信宽限”“专项修复”等方式为673家失信企业修复信用。规范涉企财产保全工作,通过“活封活扣”等方式为1033家企业赢得“喘息之机”。


《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实全市法院“法润民企”工作品牌,提升民营企业家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感受度和认同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十条措施。

一是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妥善处理涉企业产权案件,依法认定财产权属,加强对民营经济主体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开展涉企业产权积案专项清理行动,重点清理1年以上未结涉企诉讼案件和3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完善企业涉法涉诉投诉办理机制,利用全市经济网格化平台,及时搜集整理企业涉诉产权保护问题,实行“交单、办单、回单”闭环式管理。建立涉企业产权重大案件报备制度,将涉企业产权的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纳入院庭长重点监管范围,通过组建跨庭室合议庭、召开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保障审理效果。强化案件申诉、再审工作,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依法纠正涉产权保护冤错案件。

二是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妥善审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案件,依法破除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市场准入、行政登记等领域设置的门槛。对案件办理中发现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及时向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等进行通报对附带审查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设置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等问题的,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推动制定机关修改相应条款,提升执法质量,拓展审判效果。依法审理建设工程、房地产、水电气热等关系要素配置和市场准入的合同纠纷案件,正确处理合同自愿与行政审批之间的关系。

三是保障民营企业用工需求。深入研判新业态下的用工模式,支持平台企业依法依规灵活用工,实现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权益“双保护”。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挥集体协商援企稳岗作用,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单位部门,建立劳动关系风险排查化解机制,定期梳理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等特定类型企业的用工风险,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关系,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

四是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聚焦淮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完善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加强地理标志全链条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保护创新功能,依法严格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恶意、重复、多次等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品牌利益和市场形象正确运用证据制度,依法适用举证妨碍规则,进一步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举证难问题。建强用好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中心,采用“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模式,有效化解批量知识产权纠纷。

五是助推公司内部规范治理。妥善处理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解散等公司内部纠纷,以司法手段矫正公司治理僵局。对于依法判决公司解散的案件,主动开展判后回访,指导股东开展自行清算或者申请强制清算。坚持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加强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依法追究民营企业董事、监事、高管违规关联交易、谋取公司商业机会、开展同业竞争等违背忠实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有效提振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兴业信心。从严惩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保护企业及股东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啄木鸟”法律体检活动,深挖企业内部治理存在的法律风险点,为企业量身打造法律意见书,促进企业合理分配内部管理运营与监督控制的权力,从根本上堵塞制度漏洞,消除风险隐患。

六是健全危困企业挽救机制深入总结企业破产原因,针对破产企业数量较多的行业,出具专项分析报告,从源头预防破产风险。联合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开展企业涉诉数据与其他数据之间的比对和分析工作,尽早发现和识别具有重整价值的危困企业,提高重整可能性和重整成功率。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综合运用庭外重组、预重整、重整等多种手段,及时挽救陷入财务困境但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强化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小微企业重整与个人债务清理等程序衔接。依托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支持管理人通过线上方式查询破产财产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将招商引资与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相结合,持续开展“破中取金”破产财产联合推荐和处置工作,全面释放推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相关政策红利优化完善破产企业房产、车辆解封机制,协调涤除物上权利负担,增强破产财产可流通性。

七是审慎适用司法强制措施。探索财产保全案件前置担保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保全其预先提供的担保财产代替对企业银行账户的冻结。严格执行涉企财产保全《工作指引》,坚决避免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保全。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活查封”“活扣押”“活冻结”等执行措施。健全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对拟纳失被执行人同步送达《纳失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条件及程序,及时帮助企业恢复市场信誉。

八是畅通涉企纠纷处理“绿色通道”。持续推广“优+”诉讼服务标准,不断升级诉讼服务内容品质,努力实现企业“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办全部事”。加快构建商事纠纷快速审理机制,加大支付令、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简易速裁程序以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用最简程序、更低成本解决商事纠纷短期内无法审结的涉企疑难复杂案件,可探索基于无争议或者已查明事实对部分诉讼请求先行判决。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先行确认。强化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和智慧执行系统的应用,合理采用语音转写、线上开庭、在线调解、异步质证等方式,为企业化解纠纷减时降费、提速增效。常态开展涉企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恶意逃废债务、隐匿转移资产等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九是推动商会调解提档升级联合市工商联设立全市商事商会调解中心,积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入驻,集中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引导退休法官、商会负责人等加入商会调解组织担任调解员,逐步充实商会调解力量。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探索商会调解收费制度,引入律师、民办非企业调解组织提供专业解纷服务,对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建立诉讼、商会调解与仲裁分流对接机制,对于诉前经商会调解不成的纠纷,及时引导涉案企业签订补充仲裁协议,推动民营经济主体选择仲裁程序处理纠纷。

十是开展双线互动式法律宣讲根据法律修订和司法实践情况,定期归集和通报涉企典型案例,常态化更新并发放企业合规手册、涉诉风险提示、诉讼流程指引等实用资料,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切实减少民营企业犯罪数和违法行为发生率。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司法融媒矩阵,打造线上菜单式普法课程,就合同、招投标、企业用工、内部治理等企业重点关注内容形成精品课,供企业按需选择点阅。实行两级法院法官挂钩联络企业制度,坚持每季度开展以“法官进企业、企业家进法院”为内容的“双走进”活动,定向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精准开展法律辅导、法律咨询和巡回审判工作,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