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淮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涉低效工业用地处置盘活工作情况,并发布八起典型案例。
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工业用地案件1800余件,清理工业用地45宗,盘活低效土地6000余亩,推动17个重点产业项目落地,亩均税收提升超30%,为企业发展释放宝贵空间。
一是“未病先防”,联合多部门成立法治专班,动态研判土地闲置风险,开展用地体检、指导完善协议,从源头预防纠纷。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精准推送资产信息,提前识别意向方降低风险。依托调解平台,将涉闲置用地案先行调解,推动实质解纷千余件;设专班化解遗留问题,2024年相关案件调撤率达71.3%。
二是“既病早治”,创新“物权确认四步法”,快速化解权属争议246件。依法审查行政协议,妥善处理权证瑕疵。开展“法护安居”行动,对恶意违约企业采取禁令、强制腾空等措施,发出惩戒预警530余次,腾退土地45宗,以规范、震慑与联动确保处置高效有序。
三是“对症下药”,采取“一地一策”,灵活运用分割拍卖、整体转让等方式提升处置效益。创新“预重整+招商引资”等模式,通过破产审判盘活工业用地,带动17个重点项目落地。在司法拍卖中嵌入产业规划,联合审查竞买人资质,确保资源匹配优质项目。
四是“愈后防复”,防范二次低效,运用“类债权人和解”等方式,一揽子解决复杂债权债务。联合多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核查已盘活土地利用效能,动态监测资产流向。加强企业履约监督,构建“预防—处置—监管”闭环体系,巩固盘活成效。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创新司法手段,平衡各方权益,强化长效监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典型案例:
案例一
诉中促谈解僵局 闲置用地焕新生
——某阀门公司和解撤诉案
【基本案情】2007年,某经开区管委会与某阀门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该公司投资建设,管委会提供171亩项目用地并给予优惠政策。协议要求建设标准化厂房4万平方米以上及其他设施。然而,该公司实际仅建成厂房2.8万平方米,固定投入远低于约定,项目长期停滞,土地及厂房被抵押融资,成为闲置低效用地。管委会多次督促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收回土地并追索土地款1453万元。某法院在办理该低效用地治理衍生的诉讼案件时,采取“实地调查-诉中促谈-调解优先”策略。法院联合属地镇街实地勘查,全面掌握情况;严格对标协议,确认其构成闲置低效;重点向企业释明违约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力促双方在诉讼中和解。经法院多次协调沟通,该公司自愿退出土地并积极配合办理退出手续。管委会顺利收回171亩闲置土地。目前,该地块已成功引入某科技公司投资11亿元建设现代制造产业园项目,让“沉睡”土地重新焕发活力。
【典型意义】本案是法院在低效用地治理中,以“诉中促谈”机制高效化解闲置土地争议、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法院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闲置资源治理行动,通过精准的实地调查、严格的对标核查、务实的风险释明,在诉讼环节成功促成企业自愿、安全退出,避免了冗长的执行程序,显著节约了时间和物质成本。这一做法不仅为政府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释放了宝贵的土地空间,保障了重大项目的顺利落地,更探索出一条司法助力“腾笼换鸟”、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有效路径,体现了司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主动作为,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产业升级和空间重构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金湖法院)
案例二
司法重整赋新能 低效用地获重生
——某生物科技公司低效用地预重整案
【基本案情】某生物科技公司曾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流动资金枯竭,生产经营陷入停滞,其位于工业园区的生产用地长期处于低效闲置状态。2024年7月,某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审查,公司随即申请预重整。法院敏锐意识到此案是盘活低效工业用地、释放土地要素潜力的关键契机,迅速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法院指导管理人将资产清理、债权债务核查、投资人招募及重整方案核心谈判前置。针对公司用地低效、资源闲置的核心问题,法院及管理人创新性地设计了“产业激活+土地赋能”的综合治理方案。2024年11月7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经高效推进,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并于同年12月18日获法院批准。该草案明确各类债权分期清偿。尤为关键的是,通过成功重整,该公司名下的低效工业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得以完整保留并重新投入高效生产运营,避免了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和可能的“二次低效”处置。整个重整程序从受理到计划批准仅历时41天。
【典型意义】本案是人民法院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创新运用司法重整工具精准治理低效工业用地、服务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典型案例。一是创新模式,激活低效用地产出效能。突破传统清算拍卖局限,创造性采用“预重整+供应链投资+共益债融资”组合拳,在保留核心生产用地完整性的前提下,引入产业资本和技术,快速恢复并提升土地及厂房设备的使用效率。二是利益衡平,筑牢土地盘活制度根基。通过精细谈判,在保障担保债权人核心利益的同时,运用柔性方式提升普通债权清偿预期,有效平衡了各方诉求。三是府院联动,凝聚低效治理攻坚合力。法院主动对接属地园区,精准阐释重整价值,成功争取政策支持,为依法、高效、集约治理工业低效用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洪泽法院)
案例三
柔性引导促自主 企业盘活显担当
——某化工公司积极盘活闲置工业用地案
【基本案情】位于某经济开发区的A地块(面积120亩),系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于2010年竞得的工业用地。B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仅完成部分基础建设(约20亩),主体厂房工程长期停滞,构成典型的低效工业用地。2024年初,某法院在执行涉B公司其他债务案件中发现该地块长期闲置问题。经深入调查,确认B公司确无继续开发能力和意愿。为高效盘活低效用地,法院转变思路:一是精准研判,柔性引导。法院向B公司发出《督促履行及闲置土地风险提示函》,明确告知风险,同时给予合理宽限期。二是府院联动,搭建平台。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法院及时通报情况。开发区管委会迅速响应,成立专班,为地块“量身”寻找匹配项目并提供招商引资推荐服务。三是企业自主,高效盘活。在府院合力推动下,B公司积极对外推介该地块。2024年9月,成功引入高新技术企业C公司。C公司计划总投资5.2亿元建设项目。双方迅速达成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协议。四是无缝衔接,保障权益。法院依法对转让款项进行监管,确保优先清偿涉执债务,并协调高效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目前,C公司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年产值可观。
【典型意义】本案是人民法院创新方式推动低效工业用地高效治理的典型案例。其典型意义在于:一是践行善意文明,激发自主活力。法院避免机械执行,通过风险提示与宽限期柔性引导,激发闲置土地权利人自主盘活意愿,变被动处置为主动作为。二是深化府院联动,凝聚攻坚合力。“法律+行政”双轮驱动,有效破解信息不对称、招商难、处置慢等瓶颈。三是服务发展大局,实现多方共赢。通过权利人自主招商转让,迅速引入优质产业项目,实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洪泽法院)
案例四
分割处置破困局 零散地块焕生机
——某公司低效工业用地司法治理案
【基本案情】某汽车零件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清偿巨额债务,其名下约57.9亩工业用地及厂房长期闲置,沦为低效用地。某法院在执行程序中需处置该资产。经查,该地块自然分割为A、B、C三个地块。其中,C地块因该汽车零件公司拖欠工程款被承建方占用并出租,导致资产难以整体处置。为破解困局,法院积极汇报,在党委政府统筹下,联动相关部门深入研判。面对整体处置障碍及分割处置难点,各部门打破常规,商定“分割处置、分别赋权”的创新方案,对某汽车零件公司地块分割处置进行置换。2022年7月,分割拍卖顺利实施:A地块由某公司竞得;B地块由机械公司竞得,机械公司迅速进场建设,原购土地交还招引单位,有效保障了重大项目落地;C地块经后续协调处理,亦为盘活创造条件。
【典型意义】本案是司法能动治理低效工业用地的成功案例。针对因历史遗留问题、产权瑕疵导致整体处置受阻、土地长期闲置低效的困境,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强化府院联动,精准研判地块特性,创新采用“分割处置、分别赋权”模式,有效克服了工业用地分割的政策瓶颈。分割处置方案具有多重治理成效:高效服务重大项目落地,优化资源配置效能,彰显法治与营商环境统一,实现了多赢局面,为同类低效工业用地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经验。(金湖法院)
案例五
创新路径破“房离” 府院联动解“地困”
——某公司破产清算统筹处置低效用地案
【基本案情】2021年,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项目建设全面停滞,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4100万元,亦未办理相关规划及建设许可,形成对外债务达1.45亿元。企业资产仅剩余地下桩基及未完工厂房,清偿能力严重不足。企业土地与地上建筑物权属分离,导致资产难以整体处置,不仅制约债权人权益实现,也造成国有土地低效闲置,衍生社会矛盾。在案件处理中,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职能,主动提出依法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建议,并通过仲裁程序予以确认。随后,依托“执转破”机制,及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将全部债务归集于破产框架下统一清理,共认定债权近1.45亿元,有效避免了诉讼激增和矛盾扩散。针对“房地分离”现实困境,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明确由区属平台公司收储地上建筑物,移交国资管理部门后,由资源规划部门将土地与建筑物一并组织出让,实现统一规划、综合利用。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明确产业政策要求、严格准入标准,防止投机行为,保障土地高效再利用。最终,由一家国有控股企业依法竞得,土地与房产实现统一处置,破产财产得以最大化变现。
【典型意义】本案是“房地分离”情形下破产财产处置与低效用地清理相结合的典型范例。面对房地权属分离导致的处置僵局,法院建言启动法律程序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执转破”统一处理债务,府院协同、法治化途径,创新采用“平台收储、整体出让、统一利用”的模式,既实现了在建工程的市场化处置,又完成了土地的回收与再出让,显著提升资产整体价值,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该案的处理体现出系统性思维和多方协作的优势,成功化解了企业停滞带来的社会风险,为类似“房地分离”问题的依法处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开区法院)
案例六
联动清治“厂中厂” 产业升级注动力
——某建材公司破产清算盘活土地案
【基本案情】某建材公司系一家从事装饰建材生产的企业,2017年下半年起,因市场需求变化与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公司逐步出现经营异常,至2018年完全停止生产经营。厂区内大量厂房土地处于闲置状态,部分区域被分散出租给多家产能低下的企业,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浪费。2022年3月,法院根据执行转破产程序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12月宣告其破产。案件处理中面临三大难点:一是厂区内多家承租户抵触搬迁,个别甚至以控制配电设施等方式阻碍破产程序,严重影响资产处置进度;二是存在突出的“厂中厂”式安全与环保隐患,部分区域堆积一般工业固废和疑似危废;三是因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厂房曾被行政处罚没收,不动产权属存在重大瑕疵,导致资产变价困难。针对上述问题,法院与管理人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分类施策:通过刚柔并济方式完成租户清理,对隐患租户坚决清退,对运营较规范且搬迁便利的租户协商搬迁,对光伏电站等特殊租户维持租赁并促成与买受人合同衔接,对个别矛盾突出的依法诉讼解决;联合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开展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委托专业单位清理固废与危废,实现资产移交前“零事故”;创新通过诉讼确权与协议并行方式,解决没收房产变价份额争议,提升资产处置效率。最终,在政府平台企业等有意向买受人中成功促成交易,实现低效用地的盘活再利用,为区域产业升级奠定基础。
【典型意义】本案是运用“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企业破产中复杂问题的典型范例。一是通过多方协同,分类实施租户清理策略,既坚决整治安全生产和环保隐患,确保土地及地下水体不受污染,又通过附条件保留租赁等柔性方式,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有效破解“搬迁难”“变现难”问题。二是创新通过诉讼确权与事前协议相结合,平衡了行政处罚与债权人清偿之间的利益冲突,极大提升了资产处置效率。三是将破产审判与地方政府盘活低效用地、推进“腾笼换鸟”政策深度融合,不仅顺利审结破产案件,更释放出土地资源新潜力,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空间与新动力。(清江浦区法院)
案例七
高效腾退解纷争 司法护航促盘活
——某纺织公司低效用地快速腾退案
【基本案情】某纺织公司位于某工业园区18000余平方米厂房长期处于低效利用状态,未能达到管委会的投资要求。管委会依法启动低效用地处置程序,与纺织公司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纺织公司退还土地并获补偿。为履行协议,纺织公司要求承租厂房的某材料公司等10户承租户搬离。承租户以经营受损为由要求补偿,协商未果后拒绝腾退。双方遂互诉至法院:承租户索赔补偿损失;纺织公司诉请承租户立即腾房、支付占用费等。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以评估报告和补偿协议为依据,清晰梳理列明补偿明细,有效消除信息壁垒,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调解,仅用30天即促成8户达成限期腾房协议,剩余2户依法判决。
【典型意义】本案系低效用地清理过程中衍生的典型租赁纠纷,高效妥善化解租赁纠纷,对于盘活土地要素至关重要。本案法院从服务区域发展大局出发,积极发挥司法护航作用,确保了园区土地清理工作的顺利推进。该案高效透明的处理模式,为同类低效用地处置中衍生的租赁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解决路径。(清江浦区法院)
案例八
府院协同清“淤点” 连片土地引“凤栖”
——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低效用地治理案
【基本案情】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某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368亩。因经营不善,企业陷入困境,土地厂房长期低效闲置。2021年8月,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精准聚焦低效用地治理难题,在党工委领导下,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由政府成立清算组,确立核心目标。法院与清算组紧密协作,依法稳妥接管资产,畅通职工诉求,确保职工债权100%清偿。针对低效用地,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将连片土地及地上物作为优质稀缺资源处置。2022年8月,南厂区268亩土地及建筑物由某平台公司成功收储;完成相关置换后,2024年1月,北厂区100亩土地及建筑物由另一公司收储。土地收储为项目落地腾出空间后,2024年5月,成功招引某集团总投资50亿元、占地345.7亩的智能家电项目,项目效益显著。
【典型意义】本案是司法与行政协同治理低效用地的典范。法院主动作为,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将破产程序转化为高效治理低效用地的平台。通过依法保障职工权益稳定大局,精准识别并收储连片低效工业用地368亩,严格设定产业准入门槛和“标准地”要求,确保土地资源流向优质项目。最终成功嫁接重大投资项目,显著提升土地亩均效益,变“发展包袱”为“优势资源”。该模式有效破解了低效用地盘活难题,优化了资源配置,提升了区域产业能级。(经开区法院)
供稿:民二庭、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