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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法苑
时间:2021-07-06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法院

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7月5日上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章润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时恒支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心组3名同志分别围绕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谈感悟、讲体会,找差距、明方向。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们党筚路蓝缕、栉风沐雨的百年历史进程,系统总结了我们党奠基立业、铸就辉煌的百年奋斗成就,科学展望了我们党开拓进取、走向未来的百年宏伟蓝图,是一篇充满真理力量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全市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激励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新时代淮安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顽强拼搏、不懈奋斗。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学深悟透讲话精髓要义,在“入心入脑”中筑牢信仰之基。坚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作为重中之重,真正学出理论上的清醒、学出政治上的坚定、学出行动上的自觉。要深刻领会、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创造“四个伟大成就”的奋斗历程,从中不断汲取信仰的力量、思想的力量、榜样的力量和奋斗的力量,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民;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32字伟大建党精神的丰富内涵,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锤炼政治品格,更好担负起时代重任;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九个必须”的实践要求,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矢志不渝为之奋斗、为之奉献,不断增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阔步前行的决心和信心;要深刻领会、坚决响应党中央发出的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号召,努力在踏上新的赶考之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展现司法担当、贡献法院力量。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在“紧跟紧随”中砥砺奋斗之志。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和重大政治任务,大事大抓、紧前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率先垂范”作用,采取中心组带头学、宣讲辅导学、专题研讨学等形式,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党员干警放好样子、立好标杆。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学习培训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征文、组织政治轮训等方法,确保全院干警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各支部要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采取“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业余时间自主学习、新老党员结对学习等方式,持续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中激励广大干警接续奋斗、锐意进取、担当作为。

会议希望,全市法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履职尽责”中凝聚发展之力。牢固树立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全市法院工作各环节、各领域,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司法业绩检验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实际成效。要准确把握党的奋斗目标和伟大愿景,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扭住淮安“建设长三角北部重要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以更强决心实施“高质量发展司法护航工程”,以更实举措构筑“四大法治高地”,为再现“壮丽东南第一州”的历史繁华和辉煌打造更加强劲的“法治引擎”。要始终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痛点堵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传承弘扬党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着力加强“五力五型”领导班子建设,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大作风整治力度,紧盯退休人员、聘用人员、“八小时”以外人员延伸监督管理触角,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李学金)


市法院

举办红色经典诵读会

6月29日,市法院举办“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红色经典诵读会。

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介进向干警再次诵读市级机关红色经典诵读比赛特等奖作品《夏明翰家书》。围绕信仰、战斗和前行三个篇章,市法院诵读社干警分别朗诵了《红船,从南湖起航》《我的“自白”书》《七月颂歌》《黄继光在朝鲜战场写给母亲的信》《囚歌》和《永远跟党走》等经典篇目。最后,与会干警一起诵读了《青春之歌》,用激情洋溢、声情并茂的朗诵,把对党对祖国对法院事业的热爱,展现在饱含奋进之情的诗歌中。

(陈俊声)


洪泽区法院

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为进一步激发青年干警爱国主义情怀,7月2日,洪泽区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前往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宿北大战纪念馆,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

在宿北大战纪念塔前,干警们整齐列队、敬献花篮、肃立默哀,表达对先烈的无尽缅怀及敬仰之情。随后,干警们跟着讲解员的讲解,不时地驻足在展柜面前,仔细端详那些斑驳的历史文物。参观结束后,该院东双沟法庭干警肖志伟表示,新时代的青年要坚定“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信仰,激发“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奋斗精神,锤炼“只留清气满乾坤”的品德修为,从厚重党史中汲取成长营养,在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王逸飞)


盱眙县法院

柔性执行促双赢

近日,被执行人贾某携带7万元现金到盱眙县法院,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陈某,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就此实际执行完毕。

据悉,该案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贾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盱眙县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贾某需要向申请执行人陈某赔偿医疗费88273元,后因被执行人贾某未按期履行上述款项,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该案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贾某身患肺癌晚期、年事已高,履行能力较弱;申请执行人陈某因该次事故导致瘫痪在床,前期已支付大量医疗费用,亦需要后期治疗费用。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执行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处理,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即被执行人贾某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陈某7万元。(赵考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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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尽职尽责。”这是6月29日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程到市法院,赠给该院执行局干警锦旗上的文字。

据悉,在该公司与淮安某房地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一案中,经该院承办法官多次努力,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被法院的高效为民服务精神所打动,专程派人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赵大为 张玉)

淮阴区法院

变卖房产执行获锦旗

7月1日下午,案件申请人吴某向淮阴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法官夏明送来了一面书写“为民排忧、心系百姓”字样的锦旗。

2016年1月,被执行人庄某同申请人吴某合伙承建工程,但双方并未对投资比例、盈余分配等问题进行书面约定。工程施工结束后,双方陆续收到工程款共计600余万元,对工程期间资金、利润的收入支出产生分歧。2020年,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认定的资金结余情况,相互冲抵后,由庄某向吴某给付合伙利润款100余万元。庄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后被驳回,法院维持原判。

案件生效后,庄某迟迟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吴某向淮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们一方面通过网络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及时的网络查控,同时向庄某本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其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面临的法律后果。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变卖名下房屋履行还款义务。目前,执行款100余万元已经全部履行到位。”夏明说。

“谢谢夏明法官,让我这么快就拿到钱了。”申请人吴某向夏明深表感谢。(陈东亚)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劳动合同解除后能否再主张经济补偿?

2018年3月,张某从求职网站得知某物业公司招保洁人员,电话约好时间后前去面试。物业公司承诺,如果张某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话,每月工资2500元,张某为了到手工资多一些表示同意,双方随即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张某自愿放弃由物业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2019年底,张某认识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性,向物业公司提出要其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公司以合同约定为由未同意。后张某以物业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张某便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物业公司以张某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进行抗辩。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与劳动者的约定而不履行该义务。本案中,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后要求物业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该公司未进行办理,张某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官提醒,许多劳动者为了多得工资,通常会与用人单位协商,不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进行了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不得以劳动者自愿放弃而免除,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王远)


经开区法院

赴联系点过党日

日前,经开区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分赴联系点上过党日,为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慰问老党员,与大家一起庆祝党的生日。

在徐杨街道大砖桥村党支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兵讲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主题党课,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薛兵分享了自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心得体会,与党员们交流了如何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向该支部赠送民法典读物,与党员代表们一起重温入党誓词,并看望慰问了该村困难老党员。

在枚乘街道许庄村党支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惠芹以“民法典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为与会党员代表讲党课,向该支部赠送民法典读物,为该支部19名老党员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与党员们一起重温入党誓词,并向该村困难老党员送上组织的关怀与温暖。(陈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