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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0日法苑
时间:2020-11-17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淮阴区法院

探索“五共五强”乡村治理新模式

近年来,淮阴区法院积极践行和弘扬“枫桥经验”,注重从源头上多元、联动化解纠纷,联合区人大法制委、区委党建办,与27个村(社区)党总支结对,通过“五共五强”模式,着力打造一批“无讼无访、无黑无恶、无毒无赌”示范点,谱写了新时代“爱心淮阴”新篇章。■徐明成 武国进 张晶晶

●组织共建强堡垒

淮阴区淮高镇军田村委会会议室里,挂着几十个荣誉奖牌。“每份荣誉的背后都凝聚着区法院人员的心血。”该镇人大副主席、军田村党总支书记陈杰介绍,自从法官参与“党群议事会”后,村“两委”决策的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村人居环境改善、土地征收等重大民生事项,都由法官们把好法律关。

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推动发展的抓手,该院选派14名干警到结对村担任党建指导员,通过开展“共上党课、共过党日、共参培训”等,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今年8月份,该院配合村“两委”换届,协助核查拟任命的村干部有无犯罪记录和失信等信息。该院还推行“双向走进”,6月份以来,法官参与“党群议事会”38场次,村干群旁听庭审100余人次。

●要事共商强发展

9月,淮阴区刘老庄镇郑河村的5200多亩农田里稻浪滚滚。看着眼前的丰收景象,走在办案路上的吴振宇法官感慨道:“几个月前这里还是一个‘烂摊子’,看看现在的庄稼长势,这要收多少粮食啊!”

2011年,郑河村将5200多亩土地流转给老江种植。2018年,双方因平整土地发生纠纷,老江停付了土地租金。今年1月,老江以村委会未将土地平整为由,提起诉讼;郑河村委会则因老江未付租金起诉。

5200多亩土地,事关几百户农民权益,处理不好会引发大量纠纷。在吴振宇的努力下,老江还清了拖欠的租金,并与村委会重签合同。

为实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助力乡村振兴,淮阴区法院法官和结对人大代表经常与村“两委”成员研究涉民生问题,将审判中发现的基层管理漏洞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村,协调解决乡村发展难题,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让村里有实力、有能力解决问题,极大地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矛盾共解强服务

接到辣树村支书蒋飞的求助电话后,8月14日下午,淮阴区法院党建指导员张海明和朱艳红法官来到该村,协助化解邱某海、邱某国两兄弟土地归属纠纷。

法官结合法规政策,释法明理,从兄弟亲情角度,解开了两位老人心结,二人签订了协议。

为及时化讼、实现少讼、争取无讼,该院14名党建指导员兼任结对村法律指导员,帮助排查矛盾风险点,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并与人大代表一道,协助村“两委”共同化解婚姻家事、土地流转等纠纷。6月份以来,该院就地化解纠纷80余起。

●人才共培强队伍

8月17日上午,在淮阴区法院渔沟人民法庭,经杨庙村委会副主任陈超的调解,一对因家庭琐事闹离婚的小夫妻重归于好。作为“五共五强”人才交流培养内容之一,陈超被选派到法庭跟班学法律、学调解技巧、学基层治理知识。

孙亚峰是南陈集人民法庭庭长,也是该院选派到徐溜镇金城村的第一书记,入村走访调研、扶贫攻坚等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互学才能互强,该院选派年轻干部到村挂职,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尤其是防范和化解矛盾能力。村里选派干部到法院跟班学习,打牢法律基础,使他们调解纠纷时能讲理、会讲情又会说法。

●氛围共营强治理

“很多人纠结于‘扶不扶’‘救不救’,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民法典》可为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人撑腰……”在刘老庄镇郑河村,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武建国说。

“村规民约是村集体自治章程,要让老百姓信服就要合法。”在王家营街道营西社区,该院民一庭庭长陈国君正审核社区《居民公约》。

7月10日,该院14个党支部分别前往结对村开展共建活动。借助“五共五强”活动平台,通过《民法典》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探索精准普法,该院今年已组织法律宣讲50余场。

“法治愈兴,则治理愈顺。我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五共五强’法治示范村的试验田种好,在总结经验和听取意见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逐步深化推广,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持续推进多元解纷、源头解纷和联动解纷。”淮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尤铁梅说。

市法院被评为金融生态县 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在省金融稳定协调小组下发的《关于授予2017-2019年度金融生态达标县、金融生态优秀县和2019年度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通报》中,市法院被评为2019年度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该院严厉开展打击和防范非法金融行为,组织全市法院对2016年以来已审结的37506件民间借贷案件排查出涉及“套路贷”线索1952件;组建金融审判专业合议庭,组织法官钻研保险等领域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合议庭业务能力,通过建立涉保险、银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加强金融领域风险研判,对淮安地区金融案件的基本情况、特点和成因进行梳理并及时发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帮助金融机构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单银银)

金湖专业法官会议 助案件审执质效提升

近日,金湖县法院民一庭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就一起财产继承纠纷案件的审理意向进行研讨。

为提高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审执质效,该院于今年4月出台《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由23名资深法官分别组建刑事、民事、执行三支专业法官队伍;要求各审执业务部门对在审在执的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审执前必须先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形成意向性意见,为合议庭审理时提供参考。

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该院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44次,研讨疑难、复杂案件71件,经法官会议研讨后判决的案件无一出现发改,全院共审执的4982件各类案件中,其中结收案比、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发改率等主要质效指标均好于上年同期,居全市法院前列。

(伍晓伟 胡玲玲)

涟水加大涉黑恶案件 财产执行力度

顾某等人涉黑恶财产刑案,涟水县人民法院于今年10月19日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子女等同户口人员名下财产情况进行一一梳理,查询到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车辆后,立即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将3辆车辆查控信息传输至公安刑警大队。 次日,其中2辆车轨迹被发现。法院、公安局联合出警现场控制车辆后,两名被执行人家属当场缴纳罚金。另一被执行人家属迫于联动执行的压力,主动到法院缴纳罚金。10月30日,此案涉车辆3名被执行人全部执行到位。

今年以来,该院始终将涉黑恶财产刑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立案执行的涉黑恶案件财产全面查找到位,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发挥该院“30分钟执行响应圈”机制的优势,力争动产全部控制到位,坚持“黑财清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取得决定性胜利。

(左晟 吕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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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缓解工作压力,近日,清江浦区法院举办第三届运动会。图为运动会上拔河比赛时干警奋力拼搏的场景。

■王淑臣 摄

“黑车”隐患多 请不要乘坐

近日,盱眙县法院审结一起“黑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提醒大家,拒绝乘坐“黑车”,乘坐正规合法车辆安全出行。

2018年5月,李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沿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相对方向王某驾驶的实施左拐弯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王某死亡、摩托车乘车人甲某及李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共8人受伤。保险公司以李某改变车辆用途为由在商业三责险项下拒绝赔偿。“黑车”司机由于赔偿能力有限,导致受害人得到实际赔偿存在困难。(陈松宝 刘纯)

恶意违约延长房屋交付时间

法院:额外租金违约方承担

【基本案情】商铺原所有权人桑某恒将商铺租赁给刘某使用已十多年,每年租金由桑某恒的父亲桑某催收。2018年5月13日,桑某恒将商铺出售给刘某并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双方于签署买卖合同起45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刘某遂支付部分价款40万元。2018年6月7日,桑某恒又将商铺赠与其母亲周某,并登记至周某名下。次日,周某将商铺抵押给案外人戴某某并借款120万元。2018年6月19日,桑某恒将收取的40万元退还刘某。后刘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先后判决认定桑某恒与其母亲恶意签订的赠与协议无效,桑某恒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刘某向戴某某清偿周某所欠债务后,戴某某消除商铺的抵押权。判决后,刘某代周某向戴某某还款120万元,并于2019年11月8日取得商铺所有权。现桑某恒起诉要求刘某给付买卖合同签订后的租金。

【裁判结果】买卖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时间在租期内,如果桑某恒按时交付,刘某就不欠桑某恒租金。但桑某恒的恶意违约致使办理过户期限延长,导致的租金损失应由桑某恒自行承担。

【典型意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桑某恒在已将商铺出售给刘某未办理过户的情形下,仍将商铺赠与其母亲,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导致商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桑某恒的恶意违约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导致的租金后果不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本案通过判决驳回桑某恒的诉讼请求,强调诚实守信是公民的行为准则,恶意违约的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

(刘薇)

洪泽法院高效调解获点赞

近日,洪泽区法院高效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兑现案款。该案从立案到案结事了不足20日,受到双方当事人的点赞。

2019年7月7日,钱某驾驶手扶拖拉机行驶至事发地点时,与戴某驾驶的汽车相撞,造成钱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钱某与戴某对此次事故负平等责任。因调解未果,钱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戴某赔偿损失两万余元。

在诉讼前,保险公司及戴某已赔付钱某17万余元。鉴于此,为避免当事人诉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依据事实和法律,阐明各自实际损失,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戴某一次性赔付钱某1万元,并当场兑付完毕。

(张蕊 刘雨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