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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大湖境美新画卷——盱眙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登上《法治周末》
时间:2021-08-27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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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法治日报》法治周末8版报道了盱眙法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

“洪泽湖很美,作为承担环资审判职能的9家法庭之一,我们必须要用司法守护好大湖的静和美,守护好洪泽湖流域境内的生态环境资源。”这是盱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宪腾对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提出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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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盱眙县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以来,不断加大生态要素入刑比重,积极推进刑事制裁的“绿色化”,把“恢复性司法”理念应用到审判实践中,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生态修复方式,着力构建了辖区森林、河湖、矿产等生态环境资源的多维立体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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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推进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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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洪泽湖环资法庭管辖范围内,良好的水域资源孕育了盱眙龙虾、洪泽湖大闸蟹等知名品牌,丰富的水产品资源,总是被一些不法分子非法捕捞,破坏了生态环境。”办理了多个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环资法官蒋莹莹说道,“打击不是目的,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才是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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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洪泽湖流域环资庭在2020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联合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宿迁市检察院、泗洪县检察院等多个单位,开展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巡回审判活动,近200名周边群众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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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庭对13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后,还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用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基金,购买了7万余尾鱼苗放流至洪泽湖,尽力修复了受损的洪泽湖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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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一年来,洪泽湖环资法庭审结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累计缴纳生态修复资金141万余元。法庭利用生态修复资金累计补栽树苗1300多株,增殖放流鱼苗约11.3万余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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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性司法实践离不开生态修复基地。法庭还与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建立了江苏省首个野生鸟类生态修复基地。此外,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矿山修复基地目前也在积极建设中。未来,洪泽湖流域环资法庭探索将根据辖区各地生态特色多方位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执行一体化基地,提升生态环境修复效果。

多方联动保护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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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凸棒粘土是洪泽湖环资法庭管辖范围内一种稀有非金属矿产资源,被称为“千用之土、万土之王”。据悉,盱眙已探明的凹土矿产资源占世界储量的49%,中国的74%。也正是因为储量丰富、经济价值较大,这一资源被不法分子觊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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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朱某等20人盗采凹土一案就是一个典型。被告人朱某自2016年以来,伙同他人,内外勾结,同时拉拢基层执法人员,三年多时间里在禁采区内将三千余吨凹土盗走,对辖区环资造成了严重破坏。法院经审理后对涉案的20人全部判处监禁刑,体现了该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矿产资源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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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构建凹土矿产资源协同保护机制

“保护凹土矿产资源,靠一个部门的打单独斗是行不通的,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促进执法司法有效联动,才能真正聚成合力,实现有效保护。” 分管环资审判工作的盱眙法院副院长张永丽在盗挖凹土案件审理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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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该院还联合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全国首份《关于构建凹凸棒粘土矿产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了保护凹土资源的合力。

精准司法助力环境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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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是长江下游唯一生存的野生鹿科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于最原始的鹿科动物,是一种十分珍贵的物种资源……”2020年9月3日,在一起猎杀23只河麂的特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庭审中,南京市林业局专家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供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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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审判专业性很强,庭审中,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供专家意见,能让我们代表和群众更直接更深入的了解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全程旁听庭审了猎杀23只河麂案件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叶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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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盱眙法院负责环资刑事审判工作的刑庭庭长孙在桐介绍,该院高度重视专家辅助作用在环资审判工作中的影响,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有11件邀请了专家就相关专业性问题进行了解答,为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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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该院还针对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适用禁止令,禁止被告人从事相关活动,从而更好的实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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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审判工作要求高、压力大,但是能与同事们一起,用司法绘就洪泽湖流域的最美画卷,我感到很幸福。”从事环资审判2年多工作的法官蒋莹莹笑着说。

来源:盱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