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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罚了他5万,而他却给法院送来锦旗…
时间:2024-04-29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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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一早,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办公电话响起,原来是淮安某游艇厂专程来送锦旗!对该案件略有了解的人都感到惊讶,因为前不久,游艇厂还被法院罚款5万元,现在为什么又来送锦旗呢?

时间回到2023年1月5日,该游艇厂委托王某、崔某托运一艘雅马哈游艇。王某驾驶起重机(所有权人为崔某)起吊时,吊绳断裂,游艇掉落损坏。崔某投保了起重货物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游艇厂当庭陈述,保险公司至现场后,要求游艇厂修理,游艇厂将游艇交由常州某游艇设备有限公司维修,并出具了该维修公司的损失清单和费用实际产生证明,载明案涉游艇产生了实际维修费用180105.05元。一审法院根据这些证据,支持了游艇厂的诉讼请求,将其损失认定为18010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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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服,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淮安中院速裁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查明涉案游艇的实际维修费用,前往常州市某游艇设备有限公司实地调查。经调查,该公司没有相关维修记录,实际案涉游艇并未在该公司处维修。经询问,维修公司相关人员表示与游艇厂系常年合作关系,接到游艇厂请求后,同意为游艇厂先行出具维修清单和费用发生证明。也就是说,游艇厂在一审提供的损失清单和费用实际产生证明系虚假证据,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浪费司法资源,直接导致一审做出错误判决。在证据面前,游艇厂对其提交虚假证据的事情供认不讳。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三款的规定,对其当面严厉训斥责令具结悔过,并决定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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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艇厂很快向法院缴纳了罚款。游艇厂相关负责人向法庭提交悔过书上沉痛地说:“我在诉讼过程中没有诚信诉讼,这个行为是可耻的,现在回想起来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不值,我愿意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积极改正并且承诺以后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诚信做事。”法律的尊严不容欺骗,而群众的利益也要依法维护。淮安中院考虑游艇厂因事故发生确有客观损失,依法应当得到赔偿。经查明,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派员勘查并作出评估报告,建议赔付金额76123.8元。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淮安中院以评估报告为基准开展调解工作。法院的公正认真让当事人对法官充满了信任,调解工作进展顺利。4月25日,各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这场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4月26日,游艇厂专程来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给速裁庭季明丽庭长送上了锦旗,上书“公正执法扬正气、为民解忧暖人心”。游艇厂负责人对锦旗内容进行了解释:“提供虚假材料,受到法院惩罚,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法官认真调查,居中调解,让我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这面锦旗,既表达对法律的敬意,也表达对法官的谢意!”

供稿:赵大为、张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