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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谢信 彰显为民情
时间:2024-10-09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天我怀着诚挚的心情,向淮安中院各位院长、法官发送感谢信,对贵院干警公正、负责、依法办事的作风表达衷心的感谢……”这是前不久,一位案件申请执行人给淮安中院执行局徐海燕法官邮寄的一封感谢信开头部分内容。

邮寄此感谢信的申请执行人为一家科技服务公司,在为涟水某局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与该局产生服务合同纠纷。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要求作为该纠纷被告的某局,按照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及时履行标的额为160余万元的服务费用。但到了履行最后期限,该局没有及时履行,该公司遂向涟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案涉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执行难度较大,经努力,涟水县人民法院仍旧未能执行到位,于是该院向淮安中院报请提级执行。

2024年5月23日,淮安中院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作为该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徐海燕,在了解了相关案情后,及时加大了执行力度,对该局所有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并告知该局相关负责人,作为政府机关,必须要带头讲诚信,这样才能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让更多的企业放心的来投资兴业。

在徐海燕多次释法明理下,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尽管经费紧张,也要想尽办法把所欠费用还上,作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理应要带头做诚信的表率。

徐海燕经了解得知,该局确实不具备一次性履行到位的能力。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即在2024年9月20日前,该局分四期完成所欠的费用。截止协议要求最后期限,该局按时将160余万元的欠款履行到位,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这才有了开头那封信的内容。(赵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