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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多维赋能绘就多元解纷好“枫”景
时间:2024-12-02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赵德刚   杨丹丹  孙楠


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两级法院按照“融入基层、源头治理、多元解纷、共治共建”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构建“淮上枫桥14+3”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诉前调解质效,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市诉至法院纠纷数大幅度下降,全市新收民事一审案件数56660件,同比下降4.59%,呈现出“双下降”的良好态势。

纵向重源头,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诉前调解案件与日俱增的情况,淮安中院积极探索源头治理新路径,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下倾,于2024年2月29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的实施方案》,深度融入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全市法院通过在镇、村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分别建立“优+融合法庭”、“优+法官驿站”,将平台接受的纠纷先行分流至镇(街)村(居)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再由挂钩联系法官通过实地走访或在线联络等途径,联合基层多元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优+融合法庭”71家,“优+法官驿站”340家,建成专业性、行业性“优+融合法庭”5家,入驻基层单位1518家,实现纠纷分流11212件,化解纠纷13500余起。

同时,借助“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全市法院还广泛宣传通过非诉途径化解纠纷的好处和优点,通过大力推进示范诉讼、积极推广“无讼淮安·一码解纷(微解纷)”平台,引导群众使用更多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化解纠纷。

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了诉前纠纷案件数量的减少,使得法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开展进网格、进社区、进基层活动,加大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力度,实现了良性循环。今年1-10月,法官深入基层单位参与纠纷化解1.4万余起,走进“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开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等活动千余人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基层治理入驻比94.76%。

横向强联动,拓展化解途径合力解

专业纠纷专业调,行业纠纷行业解。淮安中院2024年3月25日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淮上枫桥14+3”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广泛凝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力量资源,持续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以公证、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途径解决,形成全面联动的“大合唱”新格局。

淮安中院与相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研究制定联调联动机制,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机制、有保障”工作标准,打造了涉非公企业、金融、保险、物业、医疗、家事等14个类型化诉调对接平台和公证、仲裁、行政复议等3种非诉对接方式。

以涟水县人民法院为试点,基层法院诉服中心整体成建制入驻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通过推动“淮上枫桥14+3”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与平台深度融合,将涉及金融、物业、劳动争议等纠纷引导至平台,由基层组织、行业协会、行政机关、社会团体通过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等形式解决,避免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信用卡纠纷、物业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劳动争议新收案件同比下降97.39%、51.19%、14.11%和13.37%,各类调解组织共化解纠纷5500余件次,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良好氛围。

内向提质效,助推调解案件快速解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诉前调解的质量常常决定着案件能否最终走上诉讼程序。淮安中院立足职能,强化对诉前调解特别是诉前调解的主渠道——线上调解的规范化管理,推动诉前调解提质增效的同时,发挥线上调解“风险过滤”效应,推动矛盾纠纷排查与诉前调解分流相结合,让诉至法院的案件进一步减少。

对线上诉前调解案件,要求规范制作调解笔录,经当事人和调解员确认署名后归入调解卷宗,并同步完整上传至调解平台。深入开展诉前调解案件事项交叉评查,对存在诉前调解工作不规范的基层法院,提请由淮安中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予以约谈“一把手”,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加强调解期限管理,对123件超期限案件向基层法院发出督办函,限期7日内立案受理。

由于多元解纷立体网络的建立,诉前调解案件也随之减少,这使得驻院人民调解员肩上的担子相应减轻。他们有更多时间投入工作,调解质量显著提升,调解后现场兑现案件明显增多,涉调解案件投诉明显减少。

与此同时,淮安中院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线上诉前调解数据分析研判功能,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告知“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的挂钩法官或相关行业组织,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实现诉前调解分流,努力让各类小问题、小矛盾化解在萌芽、处置在前端,推动基层治理与多元解纷双向互动、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