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市法院、金湖县人民法院联合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在金湖召开防范无人机植保药害专题座谈会。会议对办案中发现的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就如何预防无人机植保药害纠纷发生提出相关建议。市法院民一庭庭长王纯参加会议,金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德良主持会议。
法院开出“法治药方” 全链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王纯在讲话中指出,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无人机植保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技术,需要法治护航其规范发展。
王纯提出,应积极构建“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宣传”全流程防控体系,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建立飞防作业备案制度,明确安全操作标准;乡镇、村居加强现场巡查,确保隔离带设置、风向监测等措施落实到位;法院要加大对典型案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无人机喷洒致损巡回审判,做好警示教育。
案件激增引关注 风险防范刻不容缓
会上,金湖法院民一庭庭长李月琴介绍了近年来无人机植保药害侵权纠纷审理情况。她指出,随着植保无人机的广泛运用,无人机喷洒农药致芡实、荷藕等作物损害赔偿案件呈现大幅上升趋势,并呈现损害因果关系认定难、当事人矛盾冲突尖锐等特点,影响基层稳定。案件背后,暴露出无人机飞手操作不规范、农户风险意识薄弱、纠纷化解机制不足等问题。
多方建言聚合力 全流程织密防护网
针对案件痛点,与会代表展开热烈讨论。县农技中心主任、种植业科负责人刘仁梅从技术层面提出建议:“农药经销商须加强用药提醒,飞防人员应提前摸排周边作物布局,农户自身也要提升药害防范意识。”
金湖福沃农机公司经理韦思军结合行业实践,呼吁推广低风险替代药剂,并建议乡镇统筹规划种植区域,“比如芡实田与无人机作业区保持合理间隔”。
塔集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曹禄森立足基层治理,提出四项举措:在土地发包时明确田块用途、飞防作业邀请周边农户现场见证、严控高风险农药销售、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
各镇街及农场有关负责同志及无人机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下一步,淮安两级法院将以此次会议召开为契机,把‘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贯穿现代农业治理全过程,让无人机在法治轨道上‘飞得更稳’,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强司法动能!”
供稿:金湖县法院 柏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