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闻中心 全媒体宣传矩阵 媒体聚焦
淮安中院:“十项服务承诺”撑起诉讼服务保护伞
《新华日报》2021年6月1日
时间:2021-06-01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5月17日下午,淮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十项诉讼服务承诺。这是该院围绕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窗口是否存在不文明、不规范、不高效、不公正“四不”问题,经过前期深入排查梳理而形成的建章立制措施。

立案登记“跑一次”。全市法院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掌上立案”等多种立案渠道,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7日内研究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的出具裁定手续,对存在瑕疵或立案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坚持投诉必理,随时接受处理群众举报,对于“立案难”问题的反映,接收一起,处理一起,反馈一起。

诉讼服务“热线通”。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讼业务咨询、诉讼程序指引、立案导诉指导、案件信息查询、协助联络法院工作人员等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实现“一号通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推进热线工单跟踪落实,做到“打得通、答得准、办得快、有回音”。

分调裁审“全联动”。全面落实“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在严格遵循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大力宣传和推广“一码解纷”智调平台,提高在线解纷能力。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零成本”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在5日内立案审理,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由速裁快审团队对简案进行30日内审结,由专业团队对复杂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全面推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工作。

跨域立案“全覆盖”。推进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全覆盖,所有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以及国家赔偿立案申请,可以就近选择全市所有人民法院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接到跨域立案申请的人民法院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诉讼材料,协助当事人完成跨域立案流程。

诉费办理“便捷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缴纳诉费,线下在诉讼服务中心人工服务窗口可当场办理,线上缴纳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裁判文书生效后,根据裁判结果,如需退费,当事人只需提供账户、名称,取消非必要审批环节,由法院依托诉费管理系统主动及时办理。

执行立案“无证明”。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路,对于一审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由立案人员直接与案件承办人确认法律文书是否生效;对于二审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由立案人员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查询法律文书是否生效,无需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电子查档“一键通”。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全市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或专门场所设立查档窗口,做到电子诉讼档案“异地查询、跨院服务”。申请阅卷人只需持有效证明文件到就近法院即可在线申请查阅全市法院乃至全省部分法院已归档诉讼卷宗。

卷宗移送“不拖延”。全市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移送卷宗。一审立案后两日内转入审判庭进行审理,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完成上诉状及答辩状送达程序后,五日内整理好一审卷宗及上诉材料并向中院提交,中院一日内接收,两日内完成审核并移交审判庭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一、二审流转时间,缩短诉讼周期。

绿色便民“不停歇”。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区,配备自助终端设备、电子卷宗阅览室等。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指派工作人员或者志愿者,为来院办理立案诉服业务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立案服务;全天候为当事人提供立案、领取文书、提交材料、诉讼风险评估等自助诉讼服务。

涉诉信访“阳光化”。建立信访服务接待中心日常接访、领导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约访相结合等接访制度,实行首接负责制,全力化解信访人的合法诉求,着力解决信访人的生活困难。

赵德刚 陈俊声 吴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