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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法院量化考核基层人民法庭
《江苏法治报》2022年9月9日
时间:2022-09-09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报讯(特约记者 赵德刚 记者 翟敏)为适应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需要,近日,淮安市中级法院出台《人民法庭考核管理办法》,对全市17个人民法庭进行全面考核,不断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职能作用。

《办法》规定,考核主要围绕审判质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法庭自身建设和信息宣传调研这四个部分,采取量化百分制办法,每年初根据各法庭报送上一年度考核数据及相应证明材料等,通过现场考核、查阅资料和网上调取指标数据等程序,对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针对得分结果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等公示结束后按照得分情况,对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确定各法庭考核档次。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表彰或向上推荐先进集体、个人的重要依据。

《办法》对重点考核的四个部分指标也作了详细规定,如在审判质效指标中,规定辖区乡镇民事万人成诉率较上一年度同期下降的,将给予加分;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这一方面,围绕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这一项,明确各法庭应根据情况在辖区乡镇司法所、村居点设立相应巡回审判点,定期到点上开展巡回审判,每年度巡回审判和开展调解的案件数不少于8件,达不到标准的将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