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闻中心 全媒体宣传矩阵 媒体聚焦
《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丨两份司法判决,托举一个生命的诞生与成长
时间:2026-03-30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字号:[ ]

3月29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聚焦报道由清江浦区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试管宝宝”获工亡抚恤金案。

全国首例“试管宝宝”获工亡抚恤金案背后的五年:

两份司法判决,托举一个生命的诞生与成长


2026年初春,在郭清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的家里,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的几位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正在为“法院宝宝”冬冬庆祝五岁生日。歌声清脆,烛火暖黄。

不久前,全国首例确认“试管婴儿”享受工亡抚恤金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冬冬便是该案中的“试管婴儿”。

冬冬出生于2021年初。他的出生和成长是在两份清江浦区法院的司法判决托举下完成的。

第一份裁判:生命
单身女性的胚胎移植手术之困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清江浦区法院速裁庭庭长张树维一见面就忍不住抱起了冬冬,左看看,右看看,满心感慨。

冬冬的妈妈郭清从桌底抽出几个塑料凳,客厅简朴,挤挤挨挨,却格外温馨。

六年前,郭清诉至法院,要求医院继续进行胚胎移植手术,张树维是该案的主审法官。她带队走访医院伦理委员会、与专家研讨、调查群众需求,最终作出判决,支持已失去丈夫的郭清继续进行胚胎移植。

这份判决,让这个在春寒料峭中降生的小生命,拥有了合法来到人间的第一张“通行证”。

彼时,郭清的丈夫陈某因工去世,距离约定好的胚胎移植手术时间仅剩3天。3天后,医院以无法得到男方签字同意为由,拒绝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郭清面前横亘着几道难关:

对于医院,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禁止为“单身女性”进行试管育儿。

对于法官,法律对于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没有明确规定。郭清这种情况,胚胎移植手术该不该继续进行下去,这属于新类型案件。

陈某从小跟着父亲长大,母亲去世后,年仅十几岁的姐姐陈海琴便外出务工,赚钱供养他读书。郭清夫妇婚后多年求子无果,最后选择用仅剩的积蓄求助于试管育儿。一家人对于这个孩子的渴望,医生和法官都看在眼里。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生殖医学中心副主任、实验室主任左阳花至今历历在目:“从情理的角度,我很能理解患者。但是我们对于出生的生命个体必须抱着特别负责任的态度。胚胎,是具有生命属性的,非常神圣的对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有着严格的伦理规范要求,比如保护患者原则、社会公益原则、保护后代原则……”

“她是单身母亲,经济方面,有没有能力去抚养这个小孩……”张树维有着一些担忧。

类似郭清的单身女性胚胎移植手术之困并非个例。据近年数据统计,不孕不育人群占整体生育女性的比例达到15%至18%。截至目前,我国出生的试管宝宝已经超过数百万例,占出生人口3%左右。

张树维自问:“如果是我想要生这个小孩,我会不会支持……”随后,她找到郭清以及冬冬的爷爷和姑姑等亲属,共同签署抚养与帮助抚养承诺书。“丈夫的离世并不意味着其意愿的消失,支持医院继续履行合同符合人之常情与法律基本原理。”

郭清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医院快速推进手术流程。冬冬出生时,郭清给张树维打电话报喜。孩子出生后,一家人常居苏州,鲜少回淮安老家。

时隔多年,张树维百感交集:“这一晃都五年了!”

“要不是您一锤定音,这孩子也许就不会来到世上。”一旁的刘斐然打趣道,“冬冬又长高了,性格看起来也活泼多了。”

第二份裁判:托举
试管宝宝生命权益保护遵循最大化原则

  试管婴儿享受工亡抚恤金案主审法官、清江浦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刘斐然和冬冬已经十分熟悉。冬冬出生后,郭清向淮安市社保中心两次申请工亡抚恤金,都因为“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遭到了拒绝。

郭清的面前又横亘着几道难关:

丈夫陈某去世时,冬冬尚为体外受精胚胎,能否算作遗腹子?

支持冬冬的工亡抚恤金请求是否属于肆意扩大支付范围,危害社保基金安全?

2024年,郭清以冬冬名义向法院起诉。刘斐然作为主审法官,经过调研、研讨、会商,最后作出判决,判令社保中心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至冬冬年满18周岁。

“冬冬和通常意义上的遗腹子,区别在于时间和空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能因为孕育方式的不同而被予以差别对待。幼有所育、弱有所扶是本案原告的诉求,也是设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初衷。抚恤金制度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救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经济困难。所以说本案应当支付抚恤金,不属于违反规定。”刘斐然在判决中特别写到,郭清在丈夫工亡后,坚持完成胚胎移植,是对夫妻生育意愿、家庭伦理责任的坚守,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不应让其因此“自担风险”。

从胚胎移植手术之诉到工亡抚恤金之诉,医院和社保中心均未上诉。

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一份判决,让一个生命有了出生的权利;另一份判决,让这个生命有了成长的底气。我们都称冬冬为‘法院宝宝’。”

“谢谢妈妈,谢谢爷爷,谢谢姑姑,谢谢法官妈妈!”冬冬依次给大家分蛋糕,一副小大人模样。

一旁的陈海琴声音有些哽咽:“冬冬,我们要谢谢你。你来了,咱们家才算又活过来了,你给我们带来了好多欢乐啊!”

2024年9月,冬冬开始上幼儿园。幼儿园举行的亲子运动会,陈海琴和郭清会轮流参加。郭清现在找到了新的全职工作,每周工作日可休一天,工作地点离家不远。冬冬的爷爷前几年确诊食道癌,病情平稳后,就在家附近找了园林绿化的零工,每天负责接孩子。

“感谢!一切都在这两个字里面。”腼腆的郭清一句话道尽对姐姐陈海琴的感谢。

“不是说他们要感谢我,是我要感谢他们,是因为有了他们,我才能走过来,也是他们给了我这份力量、动力。”忆起来时路,陈海琴眼中泪花闪烁。

“每天看着孙子,浑身都有劲。”爷爷看着冬冬,笑得开怀。

随后,法官还带着冬冬买了新衣服,并陪着一家人一起揉面、擀面皮、包饺子。

“淮安人称饺子为‘弯弯顺’,来年一切顺顺利利!”张树维边擀面皮,边和大家一起为这个重生的小家寄予最真挚的祝福。

“冬冬在18周岁前,每月能领到一千多元抚恤金,这不仅是钱,更是法律给了我们这个小家继续下去的底气。”瘦小的陈海琴,说起话来眼睛弯弯的,“我们会努力好好生活,照顾好冬冬。”

转眼已是下午五点,桌面很快摆满了队列整齐的饺子。法官一行人准备返程,可冬冬却牵着法官的手,依依不舍。

临别时,记者问郭清:“带孩子累不累?”

郭清低头看着冬冬笑意盈盈:“跟他在一起,很开心。”

回程路上,车子驶过阳澄湖畔。夕阳将水面染成一片暖金,芦苇在晚风中轻轻摇曳。此时,刘斐然收到郭清发来的一段视频,视频中稚嫩的童声清脆入耳:“吃饺子喽!小年快乐!”

窗外,湖水静静地铺展向远方,那抹暖金仿佛也洒在了每一道微波上,温柔地,通向回家的路。


记者手记


张树维说:“法律是滞后的,但是社会出现的新情况不能等呀!”

刘斐然说:“当时原告只有3岁,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也需要我们去正视问题,不能回避问题。”

左阳花说:“遇到这种特殊案例,如果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我们在诊疗过程中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了。

”采访过程中,法官和医生的这三句话,让我记忆深刻。

胚胎移植手术该不该做?抚恤金该不该给?对于胚胎移植出生的子女,法律该如何保护?原告、被告立场不同,结论不同。那么司法的立场在哪里?答案是:老百姓的需求在哪里,司法的立场就在哪里!

养老育幼,维护家庭稳定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我们要弘扬;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国策,我们要落实;科技发展向上、向善,我们要引领。当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快速发展,法律的滞后也是客观存在的。司法要做的,就是积极有效地弥补法律滞后与科技发展之间的间隙。法律空白并非绝对的法律禁区。

幼有所育、弱有所扶是百姓诉求、社会关切,与工伤保险制度的设立目的本意相通。支持特殊情况单身女性继续胚胎移植手术,支持试管子女抚恤金诉请不是随意,而是应有之意。

两份司法判决既是对生命的托举,也是推进良法善治的朴素注脚。

正如张树维所言:“法律当然是有温度的,法律也有温情的一面。”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李兆娣   通讯员:赵  晗、王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