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日报》《江苏法治报》《江苏经济报》及“淮安组工”官微纷纷聚焦我院深化“及时奖励”工作的多项举措。让奖励第一时间抵达实干者身边,进一步树立了“干在实处、奖在及时”的鲜明导向,获得广泛关注与好评。
原文如下:
“没想到任务刚完成,奖励就送到了手上,这份肯定来得太及时了,心里特别暖,干劲也更足了!”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干警梁新星获评及时奖励后,道出了许多同事的心声。
让激励不再等到年底“算总账”,而是第一时间抵达实干者身边。淮安中院深化及时奖励制度,坚持奖在及时、奖在精准、奖在长效。去年以来,已“第一时间”奖励17名干部、2个集体。

奖在“热气腾腾”时
让实干者第一时间被看见
及时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清江浦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刘斐然因承办全国首例“试管婴儿”享受工亡抚恤金案,获评个人三等功。该案无先例、无明确裁判规则,刘斐然精准把握法律精神与伦理关怀,依法作出公正裁判,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
奖励范围涵盖重大专项攻坚、司法服务提质、队伍建设成效等领域,既奖励冲锋在前的员额法官,也奖励默默付出的行政人员;既奖励即期见效的显绩,也认可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既有个人奖,也有集体奖。淮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长期深耕“淮法护遗”行动,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妥善办理多起重大破产重整案件,多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省法院典型案例库,今年3月获评集体三等功。

评在“关键落子”处
让贡献者凭实绩站出来
坚持以实绩论英雄,杜绝“大水漫灌”式普惠奖励。从申报到奖励平均用时20个工作日,但须经“申报—初审—复审—公示—审批—奖励—监督”完整流程。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围绕奖励范围、评选标准等关键环节联合论证,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权威。
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评选中,淮安法院2篇案例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针对合议庭审理、多人共同撰写的情况,明确“谁贡献最大、就奖励谁”,院领导原则上不参与。经层层审核,金湖县法院法官助理徐晨越获得奖励。
法院政治部门在重大案件审理、专项执行中主动靠前,通过列席会议、谈心谈话等方式在一线考察干部表现。盱眙县法院刑庭庭长蒋莹莹在办理猎杀“鸟类大熊猫”东方白鹳案,左某、徐某污染环境案,王某某盗掘古墓葬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展现出良好大局意识和过硬专业素养,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用在“长效赋能”上
让争先者成为新标杆
将及时奖励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贯通衔接,推动“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成为共识。淮阴区人民法院小营人民法庭创成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庭长费光明因突出表现获及时奖励,带动全市人民法庭争创热情。
建立受奖对象跟踪培养机制,实行“定期回访+随机抽查”,跟踪了解获奖后工作状态、责任落实、作风纪律等情况。对思想滑坡、工作懈怠的及时提醒整改,对持续争先的纳入重点培育对象给予持续激励。
通过下发通报文件、官网公众号宣传等形式,第一时间公布奖励名单、宣传先进事迹,让先进典型及时“亮出来”、先进精神及时“传开来”,在全市法院系统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氛围。
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新起点,淮安法院将持续用好及时奖励这根“指挥棒”,引导干警以先进为标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强动能。
作者:卢文杰、赵大为、赵 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