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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创新机制推进破产案件审理
《江苏经济报》2020年10月28日
时间:2020-10-28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报讯 近年来,淮安中级法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总要求,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近日,在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上,该院民二庭荣获“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考核监督,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水平。将营商环境考核纳入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增加企业破产环境指数评价,着力调动破产审判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指标持续趋稳向好。据统计,2019年,两级法院新收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案件81件,同比增长47.27%;审结破产案件73件,同比增长135.48%。中院受理破产案件9件,同比增长350%;审结6件,同比增长200%。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破产案件124件,办结65件,同比分别上升202.44%和103.13%。

健全机制配套,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先后印发破产案件办理“1+5”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涵盖立案审查、财产接管和处置、快速审理、节点管控、执破衔接等破产办理全流程的制度体系。探索立案转破产、诉讼转破产机制,对立案、审判中发现涉案企业符合破产条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将案件转到破产审判部门审查。加强破产案件流程节点监控,针对立案审查、企业接管、债权申报、债务清理、财产变现、财产分配、程序转换等不同阶段,设置相关节点期限及审理规范要求。推动破产衍生诉讼集中审理,邀请相关审判部门法官加入破产案件专业法官库,为破产案件提供相关专业法律意见,参与衍生诉讼案件审理。

强化衡平保护,妥善维护案涉各方权益。针对破产案件多元主体利益冲突、权益难以全部兑现问题,积极构建合法有序的利益衡平机制,依法处理好职工工资、国家税收、担保债权、普通债权的实现顺序和实现方式,审慎维护各方特别是职工方等弱势群体利益,先后协调清理债务14.96亿元,安置企业职工4486人。

坚持协同推进,凝聚破产审判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支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下的政府和法院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市政府发布《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市法院、市财政局、管理人协会联合出台《破产(清算)公益基金筹集和支出管理办法》,由市财政每年拨付200万元,作为破产启动资金。充分运用府院综合优势资源,实施新项目引进与存量企业兼并重组、存量资产破产盘活等政策。

突出业务研讨,提升破产审理调研能力。开展全市破产业务专题培训班,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破产审判法官及破产管理人对全市从事破产审判法官、律师代表、破产管理人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全市破产审判队伍及破产管理人业务水平。加强破产理论研究,完成省法学会调研课题《供给侧改革中“僵尸企业”破产制度研究》,并获全省商法年会二等奖。延伸破产审理职能,就淮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加强破产资金监管、保障破产财产安全提出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2019年度优秀司法建议。(淮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