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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正能量 唱响好声音
《江苏法制报》2020年12月11日
时间:2020-12-21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报特约记者 赵德刚 童田甜

近日,从淮安市2020年度“文明网站”培育典型案例评选情况通报获悉,经推荐上报、检查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综合评比,淮安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获评“2020年度全市网络政务服务类文明网站”。这也是继去年淮安中院官方网站被表彰为“全市文明办网”先进单位之后,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再次获得“文明网站”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淮安中院主动适应融媒体时代各种新媒体平台,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方便快捷、传播速度快的功能优势,每日发布全市法院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法律资讯,并推出12368诉讼服务热线、“无讼淮安”在线多元调解平台、审判流程、司法公开等多项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和举措,通过公众号平台实现群众与法官互动、司法与民生互动、网上与网下互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传播正能量。

信息发布中见速度

淮安中院宣传部门紧跟新媒体时代步伐,抢抓新闻时效性,深入捕捉法治亮点,深刻归纳法治特点,第一时间创作出“形神意”俱佳的创新文章,经过精心制作后,第一时间把信息发出去,为网友呈上“法治大餐”。每天上班后,即安排采编、筛选稿件工作,确保每天至少编发一期原创稿件。下午修改、编辑、上传稿件,精选图片、修改标题、逐字逐句推敲文字内容,反复确认无错后正式发布。稿件发布后,两级法院上下联动,相互在朋友圈推广,在微信群传播,扩大影响力。官方微信公众号自2014年3月开通以来,发布稿件约4600篇,阅读量累计约140万次。

2020年春节期间,时值新冠肺炎疫情迅速蔓延,1月26日正月初二,法院即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市法院提醒干警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工作》,提示全市法院干警做好预防工作。并在之后每日持续向社会公众推送疫情相关信息,既有《〈风险提示〉助力企业源头化解纠纷》《不用见面!“无讼淮安”在线多元调解平台可以通过手机打官司或调解》等干货满满的专业解读和诉讼服务公告,也有《请战!请战!疫情面前淮安中院的56份请战书》《战斗在疫情一线的“夫妻档”》等文章展示淮安两级法院普通干警冲在一线的抗疫的风采。2月14日一则由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收到近12万点击,引导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公众聚集活动,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下转D版)

(上接A版)

字里行间中有温度

一枝一叶总关情。淮安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自开通以来,拓宽了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展示出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开的决心和信心。

每一张图片,每一个字句,每一篇作品,都在诉说着法官们激荡的青春、无悔的岁月、司法的情结,传递出法律的温情和法官们砥砺前行的精神风貌。

7月9日,淮安中院公众号推出一篇题为《小举动 暖民心 见真情》的报道。该报道讲述的是7月9日当天的中午,三名干警在办案返回途中,路遇一名五十多岁受伤男子躺在金湖县某大道旁绿化带中昏迷不醒,他们立即返回停下车辆开展施救的情况,此消息一经发布,即获上万网友纷纷点赞。

微信中的救助视频被“江苏政法”官方抖音号采用转发,并配文“奔跑的‘奶奶灰’背影丝毫不逊色法袍的帅气”,获得网友2.7万点赞。

价值引领中显深度

2018年6月12日,淮安中院在审理网民曾某侵犯湖南籍消防战士谢勇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当天,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便及时发布《全国首例烈士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淮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引发社会关注。接下来两天,法院公众号连续跟踪报道该案被中央及省市近20家媒体播出、刊发的情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然而,淮安中院微信公众号并没有止步于对案件本身的报道。在该案于2019年3月12日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全国人大代表、省法院院长夏道虎在江苏代表团评议两高工作报告时认为“该案坚决维护英烈形象,为重塑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了司法贡献”。3月15日,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即推出评论文章《为重塑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司法贡献》。文中写道:“法院担负着这样的司法责任,每一起案件就是一个引领社会风尚的指向标,每一场庭审就是一堂法治公开课,每一份裁判文书就是一张法治宣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