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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司法建议规范行政协议
《江苏法制报》2021年1月15日
时间:2021-01-26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报讯(特约记者 赵德刚 通讯员 王伏刚)“市法院发出的这份行政司法建议书,具有高度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各相关部门、街道要认真学习研究,重点针对建议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近日,淮安市淮安区政府主要领导针对淮安市中级法院发出的“关于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协议签订和履行”的六条司法建议给予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近期,中院行政庭在对近三年审结的行政案件分析研究中发现,行政协议方面争议逐渐成为行政诉讼案件的重要类型,然而全市房屋土地征收中形成的补偿安置等行政协议,还存在部分协议内容空白、违反平等自愿协商原则等不合法、不合规问题。易导致这些行政协议纠纷案件多发,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市征收项目和重大建设工程的推进,不利于淮安“绿色高地、枢纽新城”战略目标定位的实现进程。

中院针对上述问题,及时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发出类案司法建议,详细分析行政协议签订、履行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进一步规范的六条针对性司法建议。

该建议发出后,淮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认为建议具有高度指导性和实用性,纷纷将建议进行转发并要求有关单位学习研讨,根据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涟水县政府认为建议分析问题深刻、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县分管领导批示将建议交付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并函复法院整改内容。淮安经开区管委会将建议转发各街办并要求及时纠正相关问题,其下属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则积极采纳建议主要内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通知》,健全规范行政协议签订履行相关制度。清江浦区政府回函照单接受建议的主要内容并组织有关部门研讨、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征收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