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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纠纷淮安法官一次性解决
《江苏法制报》2021年1月29日
时间:2021-02-02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报讯(特约记者 赵德刚 通讯员 刘凯)日前,淮安中院民一庭法官张兆宇收到一面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涉案当事人润东公司的员工董某某和夏某某由衷地感谢他公正审判,秉公执法,妥善化解,将其被拖欠多年的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次性解决,称赞他是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法官。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4年11月,现代公司与润东公司签订协议书,将某商户内装修工程发包给润东公司装修。在润东公司进场前,盐城神龙公司完成涉案商铺的部分工程量。润东公司按照约定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并将工程交付给现代公司,现代公司已付润东公司款91万元。后两公司就含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工程款产生争议。一审法院判决后现代公司上诉,认为一审未明确润东公司具体施工内容,导致司法鉴定书计算有误,应重新鉴定。

二审中,承办人张兆宇通过细致的审查,查明现代公司将涉案工程分包给多家公司,导致施工范围不明。在他组织下,二审通过重新组织鉴定,确定了真实的工程量。经过张兆宇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现代公司向润东公司支付含农民工工资在内的工程款130万元,上述款项分5期支付。这起历时6年的涉农民工工资案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