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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民事反诉状(公民提起民事反诉用)
时间:2021-11-30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民事]民事反诉状(公民提起民事反诉用)


民事反诉状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反诉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状副本×份

反诉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反诉用。

2.反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反诉状,并按照被反诉人数提出副本。

3.反诉原告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反诉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在诉讼地位后括注与原告的关系。

4.反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5.被反诉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反诉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6.反诉状应当由本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