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时间:200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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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自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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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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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和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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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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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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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
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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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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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本诉状副本 份; |
2.物证 件; |
3.书证 件 |
注: 1.本诉状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起诉用,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能用园珠笔书写)。
2.“自诉人”、“被告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对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如委托律师的,只写姓名,××律师事务所)。
3、 “案由和诉讼请求”栏,应同时写明追究刑事责任和要求民事赔偿的具体诉讼请求。
4、事实与理由部分主要写明: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5、“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以增加中页。
6、诉状副本份数应当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