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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星】孙艳
时间:2021-03-10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孙艳同志自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近三十年,全心全意、默默奉献。该同志政治素质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心系百姓,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清正廉洁,有较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年年均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因工作业绩突出,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荣获市文明法官、优秀法官称号,三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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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该同志能够始终保持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注重自身党性修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牢固树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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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勇挑重担,大局意识较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任务重,事情繁杂,信访压力大,该同志在工作中能将自已的审判工作纳入到院、庭整体工作中去,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工作中敢担当有魄力,应急处突能力较强,遇到涉访案件能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一起做工作,不推诿,多年来审结和参与化解了百余件疑难复杂、矛盾重大和涉诉涉访案件。如赵颖、刘清等诉中大置业公司、胡绍洪等人涉外股权纠纷和民间借贷案;患者在盱眙人民医院治疗期间死亡而发生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老人在养老院期间意外死亡案;涉乐天玛特超市、江苏银行系列群体性劳动争议案;金湖、洪泽的涉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等。其中,吴会上诉淮安市城市资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系对再审发回后所作判决不服又上诉的案件,吴会十多年来是每周二必到法院缠访,且情绪暴躁,多次与值班人员发生冲突,大家看她来了都绕着她走,该同志在审理该案期间对于吴会每周一次的到访均能耐心倾听其诉说,与其促膝谈心,想尽办法化解其心中梗结,虽然最终二审维持了再审判决,但吴会之后再没有到法院缠访,表示服判息讼。周留昌等92人上诉涟水县红窑镇人民政府、涟水县红窑镇黄锅甑村村民委员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正处于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期间,因当事人人数众多,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群体事件,作为承办人在作好疫情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分批次与几十名上诉人沟通,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避免发生类似围堵镇政府大门的情况发生。多年以来其所承办的劳动争议、个人合伙、商品房买卖等涉及民生的案件无一件引发重大信访事件。其工作作风务实、严谨、细致,案件审理过程中,重视法律释明、与下级法院沟通协调和判后息诉工作,行春风化雨之力,尽可能在自己手上化解所有问题,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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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较强。该同志在工作中充分发扬“老黄牛”精神,在所在审判庭员额法官年龄普遍偏大,案多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拣轻怕重,白天时间开庭、谈话、调查、评议处理各类案件连轴转,晚上和节假日加班加点撰写审理报告、判决书,多年来从未因家庭和个人困难而影响审判任务的完成。在工作中注重团结协作,从不叫苦叫累,充分发扬了共产党员的表率作用。工作中除了自己多办案、办好案外,能够主动发挥老同志“传帮带”的作用,做年轻同志的引路人,助力年轻同志迅速成长。

四、勤学善思,业务能力较强。该同志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定期充电,个人总结出“早、深、精”的三字学习法:“早”就是通过自学,及时跟进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深”就是通过参加培训、寻求专业书籍或者专家的意见和观点,进一步把新法新规的精神吃透;“精”就是通过合议庭内部讨论,向上级法院及时请教等方法,及时总结提炼,不断提升自己业务能力。作为一名四级高级法官和审判业务骨干,在中院连续多年办结案件数均在二百件以上,所办的案件质量高,无被省高院或审监部门改判,社会效果好,案件调撤率年年均达45%以上,办案数及绩效指标多年来均稳居前列。

五、廉洁自律,自我要求严格。该同志严于律己,能够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为人随和,待人真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群众基础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