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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劲 力无穷——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清江浦区法院法官张天
时间:2023-02-16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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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张天在开庭审理案件

一头干练的短发,略微单薄的身材,走在人群里的她,平凡得就像一个邻家女孩。

她叫张天,现任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刚刚摘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殊荣。

十几年来,她扎根民事审判一线,巧用情与法的钥匙,用心办案,播撒和谐,摊平百姓“疙瘩事”,解开群众“心头结”。曾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获评全省涉诉信访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淮安市“十佳青年法官”。2022年被提名为淮安市十佳法官,连续两个季度获评“办案之星”。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强这样评价张天:“个子不高,能量却不小。连续几年办案都在全院名列前三,时间管理能力非常强,工作效率特别高,要是多几个‘张天’,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会得到极大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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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现场开展走访调查

有招数,办案多但加班少

2018年,张天担任清江浦区法院速裁庭副庭长。速裁条线的案件相对简单但数量很大,张天为如何提高结案数、缩短审理周期动起了脑筋。2020年,她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一年结案738件!

很多人一定会认为这其中加班必定不少。可张天却轻松地说:她很少加班。这“云淡风轻”的回答背后,有着怎样的玄机?她的“一次庭审”原则或许就是最好的答案。

“一次庭审”原则,即每一个案件尽量只通过一次庭审来审理清楚。为了达到这个效果,张天对每个案件进行“两次阅卷”。

她每天到单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梳理案件,对新收案件进行阅卷、当天要开庭的案件再次阅卷。若卷宗内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全等情况,张天会即刻电联原、被告,进一步沟通案情并探询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庭审结束后,调解不成的案件张天会在三天内发出判决书。“接触法律近20年了,开庭前做足工作,开庭的时候才能心中不慌,争议大的抽丝剥茧,争议小的边开边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功课做在日常,张天高效利用每一个工作日,为的是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诉累,尽可能缩短当事人的等待期,及时定分止争。

“一次庭审、二次阅卷、三天出文书”,张天总结提炼出的“一二三工作法”成为全市法院速裁条线的“热词”。2021年她带领团队审结1253件,平均审理天数30天。

重管理,“急性子”也能慢下来

“案子来了,当事人盼着法院早点公正处理,我们把效率提高了,老百姓的等待期就缩短了。”张天将心比心,总说自己是个“急性子”,案子来了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在速裁庭,张天带领的是“1名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四人团队,要求每个人管好一个固定的模块,定责定岗、环环衔接。

她作为审判员,主要负责庭前案件梳理、开庭、当庭调解、文书审核与签发、部分疑难案件判决书撰写等事项,全面抓好团队管理;法官助理主要负责保全、简易案件文书拟稿、庭后调解、调查等事宜,主要落实庭后补充调查及制作文书;一名书记员主要负责庭前沟通、送达、排期、案件报结、卷宗归档、文书上网等事项,做好案件庭前准备及报结归档等收尾工作;另一名书记员主要负责开庭记录、调查、划拨款、移送执行及辅助法官助理工作等事宜。

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队成员在工作时间内,成了一个个充实的“小陀螺”。2022年上半年,张天团队结收案比111.78%、调撤率77.13%、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2.63天,无一件发改案件及超长期案件。

去年7月,张天成为清江浦区法院少年及家事庭庭长,从带好一个团队担起管理一个庭室的重任。“永远满怀热情强化队伍、办好案子,这是我作为一名庭长和法官的光荣使命。”说起这半年来的办案体会,她的目光多了几许深沉,最深刻的感受就是经历从“速裁”到“细审”的转变。

“鸡毛蒜皮的小事,在家事法官眼里,都是当事人心里的大事,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和弥合,我的办案节奏也随之慢了下来。”为了妥善化解每一起家事纠纷,她要求全庭办案团队更加注重倾听细节、注重亲情修复。

面对从未接触过的刑事案件,张天以“初学者”心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条文,潜心研究典型案例,耐心询问请教。“慢节奏的学习提升了我的获得感,逐渐克服本领恐慌,让内心更加觉得充实。”

办实事,怀揣一颗“温热的心”

张天办案,总是比别人多问一个“为什么”,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原告小安母亲在被告某医院待产期间,因被告过失致原告成为脑瘫患儿。法院经审查后判决医院方对原告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最终付款要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凭证,被告不同意提前预支相关费用,原告只得连续14次每年诉至法院。

“我拿到案件后,第一个疑问就是为什么不能一次性解决。”张天说,“我也可以按照此前的生效判决,简单修改时间和金额,给小安家人一个交待。但这样的交待,带给他们的仍然是漫长的奔波、等待。”

张天是这起纠纷第15次诉讼案件的承办人。她了解到,原告父亲是下岗职工,家中负担较重,每年先行垫付费用带来的是沉重的经济压力,而向医院主张赔偿的过程则让一家人疲惫不堪。基于这种情况,考虑到原告每年定期康复训练发生的医药费基本一致,未来几年的费用能够大致测算出来,张天希望能够一次性了结双方的纠纷,制定了一套调解方案。经过反复做双方工作,最终医院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78万元,小安一家人15年的维权路也终于画上句号。

“过去的办案经历让我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作为一名家事法官,更要具备高超的调解能力。和当事人有共情心,才能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争取“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良好效果,这是张天成为一名家事法官的新目标。

来源: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作者:王淑臣 孔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