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姓名:徐 俊
出生年月:1981年7月
工作单位: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
【荣誉标签】
2022年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奋斗足迹】
刑事、民事、少年家事,他是刑民审判兼通的业务标兵;安商、保民、肃贪惩腐,他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行家里手;清正、勤勉、扶贫帮困,他是践行法治惠民的暖心法官……梦想的价值是什么?已于2024年7月31日当选为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院长的“80后”徐俊,用奋斗不辍的青春、笃行不怠的初心,写下了自己的答案。
“从小就感兴趣,喜欢学习法律知识。”这份喜欢促使他大学攻读了法学专业,毕业后直接从“校门”走进“院门”,把年少时的热爱变成了终生事业。
“坚持总会有成果。”这是徐俊的“口头禅”。跟着老法官学,利用工作、生活的碎片时间学,在实践中学……自2006年作为助理审判员开始办案以来,徐俊办理过刑事、民事、少年家事、环境资源、建设工程等多种类型的案件,练就了一身慎审明判的本事。
翻开徐俊的工作“成绩单”,一串串亮眼的成果记录了他一路走来的铿锵足迹:审结2007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后淮安首例死刑案件;审结10余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和60余件毒品犯罪案件;审结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18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审理多起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原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和公安部督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除了“要有不断学习的态度和作风”,反复调研、深入总结也是徐俊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工作方法。他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分别被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刑事法律文件解读》刊发;撰写的两个案例入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并获金法槌奖;《生态文明视野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量刑轻缓化的实证研究》入选首届全国生态文明学术论文集;《“三权分置”视野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研究》获淮安市法学会重点调研课题评比一等奖。
成绩的背后是鲜为人知的压力甚至威胁。“受到误解是常事,但身为法官的‘底线’丝毫都不能退让!”徐俊说。在一次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当中,被告人亲属聚众闹庭施压,辩护人多次违反法庭纪律企图阻碍庭审,徐俊沉着冷静、坚持原则,较好地把控了庭审现场,最终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人们都说,“法外有情”。威严法袍下,是一颗装着人民与家国的心。长期以来,徐俊带领团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推出多项司法举措,为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京沪高速扩容项目对加强苏北对外交流具有重大意义,施工却因涉及某公司租赁的百余亩土地而一度中断。判决生效后,徐俊前往京沪高速扩容工地现场,组织双方达成履行意向。双方心服口服,都向法院送来了锦旗,项目也迅速复工。
担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期间,徐俊将房地产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几年间牵头全市两级法院办结“问题楼盘”诉讼类案件6115件、破产类案件30件、执行类案件4257件,基本解决了55个“问题楼盘”引资续建、容缺办证、破产重整等问题,为近3万户家庭彻底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拿房办证忧心事。
判决不是目标和终点,防范、警戒、保护、服务才是徐俊心中对司法的理解。从2007年开始,徐俊普法不辍,数年如一日为全市城乡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教育青少年保护自我、远离犯罪。
“从事涉少刑事审判的那几年经历对我触动很大。”徐俊说,青少年犯罪绝不能一判了之,而应坚持关爱、教育、挽救。那一时期,徐俊每年都带队到省少管所回访、看望以往判过的少年犯,送去生活用品,鼓励他们好好改造,直至他们刑满出狱。在挂职淮安区法院副院长期间,徐俊带领少年庭全庭人员不懈努力,成功创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17年7月,徐俊踏上援疆之旅,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挂职期间,他一边协助当地法院建章立制,传授审判管理经验,一边为当地学校开展法治讲座,还远赴紧邻哈萨克斯坦边境的阿吾斯奇牧场,为当地牧民宣讲法律、进行诉讼指导,受到淮安市援疆工作组领导的赞许。
人民法官为人民。深知肩上天平的重量和法官的责任,徐俊将满腔热爱和赤子之心融入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认可和褒扬也纷至沓来。他曾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个人二等功,先后获评“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援疆工作先进个人”“淮安市十大法治人物”“清江浦区优秀人大代表”。特别是2022年,他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天地广阔,大有可为。新征程上,徐俊初心未变,热爱不改。他说,会继续把好心中那杆“秤”,在公正司法、建设家国的路上创造新业绩、书写新辉煌。
【人物风采】
【纸短情长】
来源:淮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