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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个人事迹
时间:2020-10-26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张雨同志于2011年5月由本院民一庭副庭长转任审监庭副庭长,2015年12月任审监庭庭长至今。多年来,张雨同志认真履职尽责,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在审判监督工作特别是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曾因审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3.29”液氯泄漏特大事故民事赔偿案受到市政府表彰,2020年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特赦实施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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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审判工作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结合,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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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狠抓执法办案,确保审判质效。2015年以来共审结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51件,占个人结案总数的近90%。2019年全庭4名法官人均结案129件,结案率93.83%,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2.07%,结案数、质效居全院前列。个人办案数量、质效每年均远超院岗位目标。切实履行庭长监督职责,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五年多来,全庭审结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124件,审结再审民事案件435件,纠正错误裁判131件,再审案件准确率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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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牢记为民宗旨,追求案结事了。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案结事了作为目标追求。针对审判监督案件特点,把心理疏导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以当事人能接受的方式,讲亲情、民情、社情,通过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结,引导当事人走出非理性申诉信访的怪圈。对全庭重大有影响或矛盾易激化案件,庭长直接参与做工作,五年多来,全庭审结民事再审案件435件,调解、撤诉率达38.16%,一大批“骨头案”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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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调研指导。针对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一系列高质量调研成果。如《提高民事审判质效 形成法检良性互动——江苏淮安中院关于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论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防控及疏解》等被《人民法院报》理论专版及最高法院《审判监督指导》刊载,《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逐年增长及原因分析》被《江苏法院简报》采用。编写《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审理指南》、《审判监督案件分析通报》等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

五、敢于担当作为,严格廉洁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坚持依法纠错,不为人情所困,不怕得罪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狠抓内部管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执行《法官法》“十三个不得有行为”规定及“五个严禁”、“六条禁令”等各项纪律制度,加强经常性警示教育,自觉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