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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芸娣同志简要事迹
时间:2006-07-3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吕芸娣同志,清浦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法官。吕芸娣同志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坚持贯彻“严打”方针,依法惩治各类犯罪,2005年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市委市政府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2006年省高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她勤奋务实,特别是担任刑庭庭长后,一方面抓管理,另一方面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依法审结3·29氯气泄露特大事故中部分危险物品肇事案件及诸多经济犯罪案件;她坚持刑事案件质量第一,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层层过细,严格把关;她坚持廉洁自律,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说情打招呼及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正确排解,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优秀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