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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波同志简要事迹
时间:2006-07-3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 轮 皎 月 照 水 流
                                           ——记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法院一等功臣黄波
●余增明   朱桂前
 
    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有着把满腔热忱挥洒在审判台上的平凡业绩;没有震惊寰宇的豪语,却无时无刻不在用行动书写着法官的风采与正义。他就是一等功荣立者、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波。
 
“法官的工作不仅是办几件案子,通过办案能
为建设和谐社会作一份贡献更是法官的职责啊!”
——摘自黄波工作日志
 
    黄波在办案过程中,善于从案件具体情况出发,甄别当事人性别年龄、教育背景、工作性质及心理特点,适时展开思想教育工作。
    曾老汉,已年逾古稀,有二儿二女却无人赡养,还时不时地遭到儿媳的殴打。村里调解几次都未见效果,无奈之下,曾老汉将几个子女一同告上了法庭。黄波接手案件后,当天下午即找来曾老汉的几个子女了解情况。但其子女在见到法官后却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姿态。
    “法官的工作不仅是办几件案子,通过办案能为建设和谐社会作一份贡献更是法官的职责啊!”他当即发出传票,将开庭地点设在曾老汉所在村部门前。开庭后,黄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向在场的百余名旁听群众,通过列举一系列尊老爱老的典范事例,让包括曾老汉子女在内的现场群众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曾老汉的子女,羞愧地失声痛哭。在法官尚未做出宣判时,几个子女竟然争着要将曾老汉接回自己家照顾。在法官的主持下,爽快地在赡养给付的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事后,该村支部书记与村长一道走进清河法院向院领导介绍说:“黄法官的就地办案,不仅解决了曾老汉一人的赡养纠纷问题,也给全村带来了新变化。过去经常为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哭闹到村部要求主持公道的老人,一致反映子女们变了。争着尽孝心,比着照顾老人,在全村成为一种时尚。”
 
“‘知民情、护民益、解民忧、暖民心’,
这是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前提,
也是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关键所在。”
——摘自黄波工作日志
 
    去年8月,一件抚育权纠纷案件到了黄波的手上。原告是姐妹俩,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生活,姐姐考上了高中,妹妹则考上了市艺校。开学在即,而高额学费却让没有工作的母亲一筹莫展。无奈之下,母亲以女儿的名义向法院提出了追加扶育费的诉讼请求。
    当天中午,黄波顶着酷暑骑上自行车来到原告父亲所开的饭店。被告听说是为女儿上学费用的事情,便情绪激动地说:“当初离婚时,法院判决由她们母亲承担抚养义务,那就让她解决学习费用吧。”
    第一次谈话就以这样的结果结束了。然而,黄波并没有气馁。他坚信世上还没有哪个做父亲的不为儿女前程着想的。第二天上午,利用被告不十分繁忙的机会,黄波再一次上门,从情理到法理,苦口婆心地做说服工作。被告终于被黄法官的真诚所感动,与其女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从父亲处拿到了第一学期的全部费用。在开学的前一天,姐妹俩专程来到法院向黄波法官及其院领导表达了感激之情。
 
“法官是主持正义的,不能用法律保护弱势群
体的利益,怎能对得起人民法官的称谓!”
——摘自黄波工作日志
 
    原告胡某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家境贫穷,全家就靠他一人在外打工糊口。眼看就要过年了,孩子又生病住院,家里急需用钱,但某建筑公司欠他的14000元劳务费却久拖不付。黄波接手该案后,立即与被告联系,约好下午2点钟调解。中午下班时,黄波见胡某仍在法院门口没有回家。经询问得知,胡某坐车到家来回要三、四个小时,十多块钱路费。为了省点钱,连午饭都不准备吃了。黄波听说后,立即从口袋里掏出20块钱给了胡某,要他赶紧去吃饭。下午,黄波主持调解,向被告单位讲明了胡某家的情况,讲明了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法规。建筑公司的经理也被黄波法官的言行所感动,当场给付了10000元劳务款,余款达成了调解协议,于10日内付款。拿过10000元血汗钱,胡某紧紧地握着黄波的手说:“黄法官,你救了我一家的命啊!”为表达对黄法官的谢意,胡某又特意让人做了一面上书“一片赤心秉公办案,一腔柔肠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法院。
    今年4月,王某起诉朱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王某今年五十多岁,其丈夫因车祸去世后,王某与年幼的养女一同生活,日常生活仅靠两亩承包田维持,而朱某得知该承包地即将被征用,遂强行占用了王某的承包田,王某母女失去了赖以生活的田地,只好靠拾垃圾度日,养女亦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家。
    “法官是主持正义的,不能用法律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怎能对得起人民法官的称谓!”黄波在收案当日,就驱车三十多里找到被告,向其指出行为的违法性,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及时判决朱某将承包田返还给王某。在送达判决书的当日,黄波还买了一些文具用品送给王某的养女,鼓励其好好学习。王某接到判决书后,感动得老泪纵横,以下跪这个方式来表达内心的谢意:“黄法官,是您给我解决了大问题,今生今世我们娘俩都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啊!”
 
 
“为了党的事业自己的生命都可牺牲,这是
入党时立下的誓言。为了审判工作牺牲点休息日
又算得了什么!”
——摘自黄波工作日志
 
    2000年以来,黄波每年亲自办结各类民事案件都在160件以上,作为副庭长和房地产案件合议庭审判长的他,还要担负法律文书修改、签发及庭里其它事务性工作。黄波的时间从哪里来?
    熟悉黄波的人都知道,在黄波的日历里是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多年来,所有双休日都成了他的正常工作日。就是工作日,全庭也是他来得最早,走得最晚。院长袁开锋看着三十刚出头的他过早地长出了白发,多次劝他多休息,注意身体。但他却幽默地说:“这说明我已经走向成熟。”在单位,他尊敬领导,吃苦在前,从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对家庭,他却欠“债”很多。女儿年龄小,身体弱,经常生病。有一次,女儿高烧三天不退。妻子急坏了,而当时黄波正在市重点工程钵池公园房屋拆迁现场进行调解,连打几次电话催他回家,同事们也劝他回去。他却说:“没事,等把这几个难缠的案子攻下再说。”等到晚上十点多钟调解完毕,他才想起发条短信对妻子以示道歉。
    天高云淡路遥遥,一轮皎月照水流。黄波用饱蘸护法爱民激情的雄浑之笔,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书写着壮丽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