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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阳同志简要事迹
时间:2006-07-3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邱阳同志,金湖县法院执行局副科长,三级法官。该同志长期奋战在执行工作的第一线,信奉公平与正义,始终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荣誉,忠于职守,司法为民,自觉克服家庭重重困难,身体力行,勇挑重担,每一次重大执行活动都积极参与,遇到执行受阻都能冲锋在前。在执行工作中,该同志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经验,积极尝试新的执行方法,在多起案件中采用“债权转股权”、“公告执行”、“劳务抵债”、“执行听证”等方法,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先后执结了一批在本地较具影响的案件及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案件,使数起中止执行长达十年以上的陈案起死回生,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创造了连续五年执行“零投诉”的奇迹。2000年以来,该同志先后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市政法委荣记个人三等功;市中院党组作出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开展学习邱阳同志先进事迹的决定;先后两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并被县委组织部评为“服务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