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
其中,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现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徐俊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张天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国优秀法官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向获表彰的干警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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