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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尽力解民忧,忠诚担当护公正——记“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刘小杨
时间:2023-06-19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刘小杨,男,汉族,198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处处长。

近年来,该同志全身心投入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督察监督工作一线,默默耕耘、敬业奉献、履职尽责,取得良好工作业绩。

淮安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评中连续多年位居前列,并在全省法院会议上被省法院分管领导肯定表扬。司法作风建设工作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市法院督察部门被评为全省法院督察系统先进集体。

个人执笔起草的《全方位综合监管“1+10”制度体系》入选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廉政监察员工作管理规定》等被省院转发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报告获市委分管领导批示肯定。

个人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4次,先进工作者1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2019年2月被市文明办评为第七届淮安市优秀志愿者


秉持“人民利益无小事”工作理念

倾情尽力解民忧

刘小杨2014年8月从南师大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后考入淮安中院,分配至执行局实施处工作,从书记员、内勤等基础繁杂工作做起,不怕吃苦,勤学善思,很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职责。

执行工作作为当事人实现权益的重要途径,他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和每一起诉求,刚入职负责保全实施管理工作时,他敏锐地发现有的当事人不能及时了解保全进展情况、实施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工作衔接不到位等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他加强学习调查,研究提出将保全实施工作案件化管理,制作保全事项书面告知书,做好与有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这既加强了工作协同配合,也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更明确了当事人在查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续保的义务,推动了审执工作的规范有序,该做法后被全市法院推广运用。

无论是在执行岗位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还是转战在司法行政岗位从事综合文字和内部监督等工作,该同志始终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心用情服务群众解民忧。

信访是群众直接反映诉求,各级组织及其领导和工作人员接受监督、改进作风的重要途径。他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从事执行信访和办理督察信访投诉举报期间,认真接待处理每一名当事人的来信来访,耐心倾听诉求,细致做好有关法律释明和沟通协调工作。

在办理一起当事人信访投诉执行不作为问题时,经核查发现是因劳动人事部门对工伤鉴定不明确,导致执行依据不确定而无法执行,刘小杨不仅耐心地向其释明相关规定,还主动联系相关职能单位帮助解决其诉求,最终这名当事人案件顺利执行。

近年来,他先后办理各类投诉举报100余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调查核实处置并予以反馈,切实妥善解决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


保持“笃行实干勇争先”敬业精神

履职尽责敢攻坚

2017年初,刘小杨经组织调整至院监察处工作,从业务部门到综合部门,从法官助理到司法行政人员,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以及身份职责发生巨大变化。

他积极调整适应,埋头钻研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综合管理工作能力。监察(督察)工作涉及法院工作面广,政治性综合性很强,且标准要求高,有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组决策部署。他自觉提高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将每一项工作自觉放到全院或全市法院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

同时不断加强综合文稿写作,从每一份文稿的起草预备酝酿、谋篇起草、琢磨润色、修改定稿中逐步学习领悟,独立胜任部门综合文字工作。有时有的材料急,但家中小孩小需要照顾,他就将材料带回家等待小孩休息后,深夜开始赶写材料。先后执笔起草领导讲话、意见方案、宣传信息、汇报总结、调研报告、管理规定等230余篇,有20余篇信息宣传等在省市媒体平台上刊载。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得到大力加强,督察部门人少事多矛盾日益突出。刘小杨大力发扬实干苦干精神,踏实稳重,勇于担当。派驻改革初期借用派驻纪检组工作,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创新推开“流程式监督、下沉式监督、协同式监督、联动式监督、智能化监督”“五位一体”监督体系,不断加强审判执行权监督制约,有关经验做法获得市纪委监委肯定。

积极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先后执笔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10余份,协同组建工作专班,每月梳理整改进展情况提交党组研究,抓好日常推进、总结汇报、回访督查等事项,最终圆满完成整改各项工作。起草制定的《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办法》获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充分肯定。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清醒自觉
忠诚担当护公正

作为督察干部,刘小杨深刻认识督察工作对于保障上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等工作的重要意义。

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其负责顽瘴痼疾整治和线索核查等工作。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他经常加班加点,深入核查各类问题70余件。

研究起草的《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被上级法院纳入教育整顿制度文件选编。2021年刘小杨牵头调查了淮安法院首起法官惩戒案件,深入开展谈话调查12人次,核查案件卷宗67件,后提请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案件质量获惩戒办充分肯定。

近年来,刘小杨还积极参与日常督察检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内部审计等各项工作中,全面防范化解队伍监督管理等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切实以忠诚担当守护淮安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生态。

他时刻把纪律规矩装在心中,落实到一言一行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与案件当事人、律师保持应有的距离,在廉洁自律方面不抱任何侥幸心理。

供稿:市法院督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