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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淮安法院又一法官获全国表彰!
时间:2021-01-13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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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法[2020]341号),淮安经开区法院王海忠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成为江苏省法院获此殊荣的五名法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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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忠,现任淮安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从事执行工作多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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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法院2013年成立至今,王海忠共执结各类案件3215件,执行到位标的达4.7亿元,办案数历年居于全院前列,办案效果深得当事人称赞,先后被评为经开区攻坚标兵经开区优秀共产党员淮安市十佳法官淮安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淮安市维权工作先进先个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新时代“淮安好人”“江苏好人”、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爱岗敬业

干执行无私奉献

2013年下半年,正是王海忠最忙碌的时期,母亲查出患了膀胱癌,第一次手术很成功,但出院后,早、晚需经常为母亲更换导尿管造口袋,有时上班时间,母亲打来电话说造口漏了,他接到电话急匆匆赶回来,换了以后立即再回单位投入紧张的执行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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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12月份,母亲刚做完第二次手术,医生告诉他,老人家的情况暂时稳定,面对着如山的案子,他跟家里亲人简单安排了一下,跟母亲道了别,让她好好休养,就带着几个案子到浙江出差,结果第三天就接到了姐姐的电话,问能不能现在赶回来。当时他就有不祥的预感,此时家人没有告诉他是什么事,怕他路上不安全。

王海忠当天把案件办完后,立即往回赶,但在医院的ICU重症监护室里,母亲因术后感染此时已永远地闭上了眼睛,他还是没能跟母亲说上最后一句话。他曾在执行现场被人在头上砍了一刀,缝了八针,曾在执行现场被围困了十几个小时,蚊叮虫咬,夜不能寐,这些时候他都没有流泪,但此时的他,已经泪流满面,感觉对不起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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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执行

家庭也许是王海忠心里永远无法弥补的亏欠,如今无论是82岁的父亲,还是小学四年级的女儿,都需要他的陪伴和照顾,但执行工作需要经常出差、早出晚归,有时凌晨行动需要4时起床,有时晚上加班要到深夜甚至通宵,节假日加班执行更是家常便饭,他都没有任何怨言。

晚上加班太迟,妻子经常亲自给他送来晚饭;周末,四年级的女儿经常陪着他加班,把作业带到法院来做,做完作业,妻子、女儿帮着他一起装卷宗(编卷宗页码),女儿为此还专门写了一篇《天平》的作文,称赞他,他把这篇作文发在微信朋友圈里,几十个好友纷纷点赞。

攻坚克难

巧执行铁骨柔情

在执行某机械公司36名工人讨要工资、经济补偿金案件过程中,王海忠发现,该公司因经营困难,房地产都抵押给银行,外欠巨额债务不能清偿。

他带着法警到公司传来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目前财产及负债现状、租赁情况、法院可采取的强制措施、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工人工资执行的急迫性等方面对二人进行了法律释明,并出示了之前采取调查、查封的材料,要求两负责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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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由于工资和补偿金总额近110余万元,二名高管表示还要向上级公司汇报,现在没钱,但他指出,在场的36名工人知道公司的经营状况,还知道两名高管开着豪车,如果拒不履行,将追究二人的法律责任。

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二人表示先行给付工人工资16万元,一周内再付30万元工资款,余款一个月内付清,二人还恳请协调工人们体谅公司的困境,按欠薪总额的八折结算,并提供了执行保证,王海忠又反复做双方的工作,最终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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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2017年7月1日上午9时,正值党的“七一”生日,又是一个周末,大雨倾盆,王海忠没有休息,而是带领他的执行团队,在执行大厅忙着为36名工人发放拖欠的工资款,工人们有序的办理领款手续,领到工资款后对他表示由衷的感谢,还向他赠送了锦旗。

针对开发区涉及重点领域投资、农民工维权、征地拆迁、企业“执转破”等案件特点,王海忠同志总是能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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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每次重大执行活动,他都做足执行预案,在执行现场冲在最前面,果断采取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措施,确保执行效率和效果,执结了涉及困难企业、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案件近200件,涉及群众、困难职工400余人,为他们送去温暖,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已收到当事人锦旗6面,感谢信6封。

开拓创新

千方百计提质效

在执行工作中,王海忠十分注重工作方法,提高执行效率。在一次晚上加班办案时,因王某对拖欠的78000元案件款拒不履行,王海忠准备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王某找来了担保人,担保人只有一张银行卡,卡上有20余万元,但银行卡当天只能转帐5万元,再取2万元现金,对余款8000元无法交纳,案件暂时无法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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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交谈

王海忠和执行局负责人商量,向院领导汇报后,在执行局装上了执行款划拨POS机,通过对执行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这样就彻底解决了以往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当事人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无法交款的情况,此举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还被全市法院信息刊载录用。

王海忠不仅在执行工作中经常想办法,还为全院发展献计献策,他向院办提出了十几条合理化建议,其中一条还获得了“法院发展金点子”评选活动三等奖。

注重公开

擅宣传弘扬正气

王海忠注重司法公开,尤其是法制宣传工作。对办结的一些典型案件,他从不吝惜笔墨,经常办案一件、教育一地、宣传一片,发表了许多宣传法院、法官的工作报道,以及对一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受到处罚的案例宣传,树立了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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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发放执行款

每次夜间执行、凌晨集中执行行动结束,其他同事都回去休息的时候,他还在赶宣传材料,力求第一时间把行动成果及时宣传出去。几年来,王海忠同志已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文章70余篇,刊发信息3篇,发送司法建议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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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执行,现场调解

周某申请执行章某工程款纠纷一案,标的106万元,周某为了达到让王海忠全力执行的目的,通过多人找到王海忠,多次请他吃饭被拒绝,后周某在他办公室将2000元购物卡塞进他的抽屉,拨腿就走,王海忠发现后马上追上了他,将购物卡退还给了周某。

第二天,王海忠将双方找到现场,做了大量工作,章某表示每月还20万元,直至还清,现该案已结案,双方皆非常满意。

供稿:经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