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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支持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受到市委表彰
时间:2011-03-1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1月6日,淮安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大会在淮安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围绕加快新一轮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战略目标和定位,总结成绩,表彰先进,谋划部署今年中心城市工作。会上,44个单位、69个项目、109名个人被表彰。市中院被表彰为贡献奖单位,中院审判业务楼被表彰为省优质工程项目,浦永军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2010年,淮安中院挂钩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30余个,涉及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民用机场、淮安大剧院、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及城市博物馆、盐河航道整治工程、237省道淮安段、明远西路及二河大桥、富士康科技园项目,雨润中央新天地、中央新亚国际广场、水渡口万达广场、淮安苏宁广场等案件涉及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关乎淮安未来发展的各个重点项目,其中万达广场、越河小区、南水北调截污导流工程、雨润新天地等项目更是淮安中心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和清河、清浦法院联动,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486件,审理各类社会保障行政案件84件,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交通、航道整治、园林绿化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中产生的各类行政案件16件。为更好地服务中心城市建设,中院在年初即研究出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得到淮安市委的充分肯定。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淮安市中心城市建设动员大会”上向全市800余名与会者全文转发。2010年1月1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工作简报》中将该意见全文刊发。(中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