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谢谢法官!俺的辛苦钱终于要回来了,俺给您磕头了!“别、别、别,站在一旁的承办法官、金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杜新珍连忙将他拦住。”这是近日发生在金湖县人民法院宝应湖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大厅,来自外省的农民工律某在法院帮助下,拿到工资款时对承办法官表达谢意的一幕情景。
话要从三年前说起。2022年,金湖籍人夏某在唐山承揽工程项目,律某等9名工人为其打工。项目完工后,因建设公司未能及时给付工程款项,夏某也就迟迟未向律某等交付劳务报酬。期间,律某等人多次向夏某讨要薪酬,均被夏某以“我也没收到钱”为由敷衍打发。无奈之下,2025年3月,律某一纸诉状将夏某告至法院,期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被拖欠的劳务报酬。
案件随后被分至宝应湖人民法庭分管领导杜新珍手中。在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后,杜新珍发现律某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十分有限,仅有律某向夏某催要工资的聊天记录和一张连签名都没有的手写记账本,缺乏考勤记录、工资打卡记录、书面合同等关键证据。同时,除律某以外的8人也并未向律某出具授权委托,如果判决,很可能难以充分支持律某诉求,且其他8人可能需要再次提起诉讼,纠纷难以一次性得到解决。幸运的是,杜新珍在与夏某进行沟通时,夏某承认确实拖欠律某等9人1.5万元的劳务报酬。
在充分掌握了相关案情后,杜新珍决定通过调解来化解这起矛盾纠纷。
3月27日,在杜新珍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法庭进行调解。杜新珍从法理和情理维度双管齐下,一方面向夏某强调诚信履约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也体谅其遭遇,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知道你也不容易,但你看看老律,60多岁了,大老远从外省跑过来,来回路费要花大几百,找人写诉状也要不少钱,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他是你的亲戚朋友,你忍心让他这样奔波吗?还有,现在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方面是有很严格的规定和要求的……”调解现场,杜新珍对夏某耐心地说道。最终,自知理亏的夏某在杜新珍的调解下,当场向朋友借了15000元,并按照法官的引导逐一向律某等9人转账还款。在与其他8人进行通话确认时,夏某自己也被电话那头传来的一声声感激“整破了防”,他敬佩律某帮助同伴讨薪的义气之举,更羞愧于自己之前的拖欠抵赖之行为,把身上所有的现金全给了律某,希望得到律某的原谅,倍受感动的律某也要给杜新珍和夏某下跪,因而出现了开头一幕。
当走出法庭时,律某长舒了一口气“几年了,我终于可以回去交差了!”夏某则对律某说“老律啊,走,中午我们一起吃口饭,下午我开车送你去车站”。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案妥善解决,是该法庭近年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总目标,深入践行院党组关于执法办案“一锤清结”“事了案结”理念的一个缩影。创建中,宝应湖法庭扎实推进五好法庭、四治融合法庭建设,依托全县10个巡回审判点、8个审务工作站,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法律赶集等特色活动,在服务辖区发展、提高群众司法满意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张海霞、莫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