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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要还钱!” ——深夜十点,失信被执行人紧急来电
时间:2020-11-04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淮安经开区法院通过“限高”措施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深夜十点主动联系其案件承办人要求还款,案件当晚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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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标的3万余元,因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项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依法向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缴款通知书等材料,并对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工商登记情况作了调查,但均未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前往徐某户籍所在地对其进行财产调查无果的情况下,承办人依法将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进行高消费。

10月23日周五,忙碌了一周的承办人回到家中,准备迎接一个放松的周末。当晚10点多钟,一阵电话铃声将他从睡梦中惊醒……

原来,被执行人徐某次日要外出谈笔生意,为了赶时间,急需乘座飞机,但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了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也坐不了高铁。此时,徐某才意识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不但被限制高消费,出行亦受到了影响,还有可能因失信问题导致生意的失败,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于是他紧急来电,想要立刻偿还欠款,请求法院为其屏蔽失信信息。

接到电话,承办人立即起床赶回办公室,详细计算出本案的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后,与徐某进行了沟通,释明其要交纳的本金、利息、诉讼费、执行费的合计金额,再次向其告知案件收款账户信息。当晚,徐某将全部案款汇至指定账户,并将汇款记录截图发至承办人手机。经核对汇款金额及账户信息无误后,承办人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了屏蔽,并解除其限制高消费措施,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当一切事务处理完,时钟已指向了凌晨一点。(开发区法院 丁伟 陈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