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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日《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淮安扫黑除恶走向纵深
时间:2019-06-13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6月5日《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
淮安扫黑除恶走向纵深
□本报特约记者 赵大为 本报记者 翟 敏
    2018年以来,淮安两级法院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任务,立足审判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专项斗争走向纵深。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一审案件27件,审结22件160人,其中判处死刑1人,无期徒刑1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6人。
提高政治站位
    淮安两级法院强化使命担当,各级法院院长挂帅,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淮安中院于2018年初成立领导小组,经过两次人员调整,成员扩大至全院各庭室负责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成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院先后二十余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及院办公会等,深入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明确扫黑除恶任务、总体安排和目标要求,加强工作统筹谋划。研究制定了《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战图”,明确工作目标,紧盯关键环节,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核,有计划有重点地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推动和监督指导。
    全市法院都配备精干力量,专门负责黑恶案件审理。院庭长参与重大涉黑恶案件审理,部分重点案件由院庭长承办,为确保黑恶犯罪案件审判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保证案件快审快结,中院下发了《关于对涉黑恶案件进行催办督办的意见》,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对8件案件督办。
坚持深挖彻查
    中院从涉黑恶线索的特点,指向的罪名,存在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等六个方面,针对已结和在办两类案件,制定详尽的摸排线索指南,两次下发通知确定21个摸排重点,全市法院摸排、移送线索329条。在梳理过去三年审理的黑恶案件和在办案件后,全市法院向相关部门共发出司法建议17条,市中院还责成基层法院就案件中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做到件件有分析、案案有建议。
    中院还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联合出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纪要》,对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新特点、新动向与深化专项斗争策略进行了研究,对全市已结案件进行分析评查,从案件办理质量、庭审质量、裁判文书质量等方面总结工作得失,形成评查报告。
壮大打击声势
    “全市法院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强化黑恶线索摸排力度,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壮大打击声势,准确适用涉黑涉恶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惩处黑恶势力犯罪……”2018年12月28日,淮安中级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斌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时恒支介绍集中宣判案件案情,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璇主持发布会。省内外20余家媒体记者参加,10名省、市人大代表作为特邀代表参加。
    该院还充分运用网站、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严惩黑恶违法犯罪的工作动态,公布举报电话或信箱,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5月20日,淮安区法院对欧某某等7名恶势力犯罪集团判处一年十个月至六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四次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营造了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展示了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力度。(赵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