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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开庭审理扫黑第一案——聂元元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时间:2019-06-10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年9月28日下午16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聂元元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等八项罪名的重大刑事案件的庭审工作,历时三天,在淮阴区法院第三法庭顺利结束。
     聂元元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共同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也是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审理的涉黑第一案。该案由市中院副院长时恒支担任审判长,由刑一庭庭长欧海鸥、审判员冯旭组参加合议庭,由冯旭主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月进、检察员吴合军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案情复杂,涉案被告人人数众多,辩护人接近二十人,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市中院按照大要案审判工作机制,提前制定庭审工作预案、安全保障工作预案和各项后勤保障工作预案,增调大量警力保障庭审安全工作。在刑一庭充分准备和各部门通力合作下,各项庭审工作稳步有序进行,合议庭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结合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每一起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阶段分明,重点突出,发挥了庭审查明事实、听取意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刑一庭李纪森供稿)